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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5. 早期台灣人在北美洲的壘球賽 / 呂俊廷 /2015/11

    November 20, 2015
    早期台灣人在北美洲的壘球賽 作者 呂俊廷 一、留學生負笈出國 台灣於1987年成嚴解除以前,在白色恐怖的陰影下,出入境簽證,由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獨攬大權,我行我素,惡名昭彰,出國好像是高官權貴之特權,對塵間凡人而言,是一件高不可攀之事,是爲眾所週知之事實。 六十年代,雖有短期的商務出國考察的簽證,或留學生簽證,但出入境的人數,還是很有限,後者的留學生與「福爾摩莎杯」壘球赛有關,是本書主要内容,兹簡述於後: 留學生出國深造的目的地,约可分三派: (一)留歐派 英國:以文理科爲主 德國:    法律學:因我國法律體系,屬大陸法,而德國居大陸法之龍頭,故學法律者趨往德國。    醫學:台灣的醫療制度沿襲德國的体制,即醫藥合一制度,日據時期經由日本導入沿用至今。 法國:留學生以專攻文理科者較多,藝術之都巴黎吸引不少留學生。 (二)留日派 中日甲午戰爭後,日本统治台灣達50年,留下了很多的體系。我們上一代長輩也受到日本教育,又有較近的地緣關係,加上同文同種的因素,是以赴日留學者眾多,馑次於留美,不管是醫科或文法科等其他各領域留學生,爲數可觀! (三)留美派 戰後,美軍顧問團進驻台灣,又美援普惠台灣的經濟、教育、文化、軍事、宗教等各層面,台灣急速的崇美,是以「留美」成爲新時髦,成爲留學生出國的第一目的地。當他們學成歸國,就職於髙層公私機搆,壟斷了就業市場,故有「鍍金」回來之美譽。留日者漸趨不受高層所聘,退而求其次,故有「鍍銀」之説,這就是早期的鍍金、鍍銀之由來! 在留美風潮中,又以美東之財經、文化大城,最受青睞,如:Boston、New York、Albany、Rochester、Syracuse及Ithaca等地擴大至Buffalo、Detroit、Ann Arbor、Chicago、St. Louis和Los Angeles,而遍及全國。 六十年代後期,留學生逐年增加,各地的台灣同鄉會也相繼成立,成爲留學生經常聚會的場所,可以説是留學生的大家庭。留學生剛到美國時,還習慣於台灣週休一日的作息,週休二日的週末,尤其是長週末,不知所事,課餘飯後,每逄佳節倍思親!但置身異地,舉目無親,更激起思鄉之情懷,爲舒緩離鄉背井之鄉愁,很自然的想起當年在台灣求學時,最熟悉的球類運動,以球會友(鄉親),熟悉的乒乓球與棒球,作爲消遣或娛樂,自然是最佳選擇。 二、忘不了的球 (一)乒乓球 乒乓球成本很低,只需要最基本的設備,如球桌、網、球拍即可,而且是單一球員,即可玩的球賽,反觀其他球賽,都需要團隊才可能比賽,如棒球最少需10個球員才能成軍。乒兵球因其簡單,所以很早就在留學生的圈子裡流行起來,在各大校園的體育館,只要有台灣留學生,都可以看到三、兩爲伍,在一起打球,這些情景是僅止於小型零星的相聚而已,雖有比賽,但未及時體制化,並無整體的組織,雖曾有世界台灣乒乓球賽盛行,但大家打完球就各自走人,從是逄場作戲,暫時的消遣而已!在加拿大多倫多台灣同鄉會,曾於1980年代舉行過乒乓球冠軍杯比賽,可惜此球賽僅只延續數年而已,近年來在熱心人仕及僑委會的場地贊助下,又開始有乒兵球賽了,但能延續多久?尚有待鄉親來愛護捧場。 (二)壘球 乒乓球有其好處,也有其壞處,泱泱大國的美國,乒乓球多半用做家庭的娛樂,未被重視發展,市場沒被發展起來。台湾留學生到美國後,看到美國人對棒球之瘋狂,身歷其境,使他們對棒球的濃厚興趣,遠勝於乒乓球,所以就在各大學打起棒球,首推Ann Arbor然後逐漸擴展East Lansing、Detroit、Syracuse等地的留學生,他們開始在大學校園内,揮棒擊球取樂,也就是説棒球經由早期的台灣留學生帶回到其發源地-美國,這是早期台灣人在北美的壘球賽-是福杯(F.C.)的起源。 三、福爾摩莎杯之淵源 (一)北美洲台灣壘球的第一棒 前述60年代留美風潮中,出了一位家喻户曉的杏壇聞人陳坤木教授。他在1955年畢業於台大電機1957年以魯氏獎學金進入哈佛大學,1960年取得博士學位後,開始任教於密西根大學(Univers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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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台灣移民簡史 作者 許維德 Ng (1998: 15-20)曾經將美國台灣移民的歷史分成三個階段:(1)二次大戰戰後至1965年;(2)1965年至1979年;以及(3)1979年迄今。不過,2000年以後的台灣,由於這段時期的政黨輪替多少對台灣移民有某種程度的影響,所以,或許我們可以將第三階段再細分成兩個階段,而成為以下的四階段分期方式:(1)台灣戰後初期(1945-1964);(2)美國移民政策鬆綁時期(1965-1979);(3)台灣移民多元化時期(1980-1999);以及(4)台灣移民在地化時期(2000-)。以下以這個架構對台灣人移民美國的歷史做一個簡略的背景鋪陳。 先談1965年以前的情況。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有「美國經驗」的台灣人並不多,只有60個人左右到過美國求學或遊學,而其中有案可考在學成之後留在美國發展的移民,更只有兩人(見表8-1)。戰後,台灣人赴美的人數逐漸增加,但主要還是以「留學生」的型態為主,此外,也有一些人是以美國駐台人員之配偶(幾乎都是女性)的身分赴美、甚至是以跳船方式來到美國從事勞工階級工作的(Ng 1998: 15-16)。這些以福佬語或北京話為主要語言的台灣人,和以廣東人為主的所謂「華美人」(Chinese American)似乎並沒有太多交集,因為,不論是語言也好,文化習慣也好,這兩群人都存在著相當程度的差異(Jones nd)。在1965年以前,這些台灣人的總人數約略在一萬人左右(見表8-1)。 表8-1從台灕移居美國的移民和留學生人數與每年平均人數依階段區分(1950-2011)。 階段 年份 移民 留學生 總數 平均每年 人數 總數 平均每年 人數 台灣日治時期 1895-1945 2 0.0 60 1.2 台灣戰後初期 1946-1964 12,186 812.4 10,302 686.8 美國移民政策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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