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 留學生 / 蔡同榮

留學生

作者:蔡同榮

1960年9月18日,我搭機來美時只攜帶一只皮箱,內裝衣服、英漢四用辭典及一大罐張國周強胃散。本來打算住在宿舍,因唯恐吃不慣西餐,會消化不良,而特地帶胃散。經過了36小時的航程,抵達田納西大學(University of Tennessee),在註冊組辦公室遇到一位台灣留學生劉嘉男。他叫我跟他住,與他合伙。我真是喜出望外,沒料到來美國還能夠吃米飯,講台灣話。 來到美國之前,我從未煮過飯、洗過碗。與劉嘉男同住在一起時,「大方」的坐在飯桌上等待他做飯給我吃,也看他洗我的碗。大概劉嘉男看到我那麼賴皮,一星期後,便開口說我們要輪流煮飯,我才開始學習煮飯。 碩士 我決定專心學習美國政黨政治。第一年,我選擇政黨、公意、議會程序及研討美國政治等課程。我對這些課的內容不但生疏,並且看英文也很吃力,生字很多,查辭典費時,平均1小時才念2、3頁。我非常認真,除了 6、7小時的睡覺外,隨時隨地都用功讀書。例如1960年的新年除夕,我是最後一位離開圖書館,元旦上午又最早去的。學校教授都要求讀書報告及論文不可用手寫,我買了一部打字機,開始練習打字,可是速度很慢,又常打錯字,幾頁的文章往往由晚上打到天亮才打完,就這樣苦幹地應付第一年的功課。 我專心讀書,沒有時間到外面打工賺錢。事實上,在大學城內,外國學生打工也容易被移民局發覺,很麻煩。由台灣帶來的2,400美元,到1961年暑假前,剩下不到1,000元。如果暑假不打工的話,下個年頭錢就不夠用了。所以在第二學期學期考試的最後一天,把行李帶到學校,考完試後,馬上搭20小時的客運到紐約。 次日,我就到職業介紹所,他們給我一個只做一個週末的 洗碗臨時工。我搭地下鐵到那家飯店,抵達時已是中午,客人很多。老闆看到我時,馬上遞給我一件洗碗用的工作衣,我展開它」卻不曉得如何穿。他看到這種情形,就問我有沒有在飯店工作過,我說沒有。他幫我穿上後,帶我進廚房。廚房內有 2大桶水:一桶清水,一桶泡有化學藥物的洗碗劑,2桶都是熱的。那兒已堆積一大堆碗盤,我趕快洗,但幾位侍應生繼續由飯廳搬進骯髒的碗盤,不管我怎樣努力也洗不完。夏天站在廚房內已夠熱了,還要二隻手浸在熱水內洗碗,弄得滿身大汗。 要站著工作,腳也痠得很。平常我自以為體力很強,但這樣工 作10小時後,實在已筋疲力盡。我懷疑隔天是否仍能夠再工作10小時。將近半夜時,老闆給我10元的工資,我就告訴他,隔 天不去了。 過了幾天,我找到一間離紐約市50哩的鄉村倶樂部(叫 做Spring Rock Country Club)內的洗碗工作。他們用機器洗,工作倒是輕鬆。但飯店規模很大,僱了不少員工,在廚房工作的人都住在地下室。好多人在晚上酗酒、吵架,甚至於打架。聽到這種聲音時,有時我會自悲自嘆:在台灣生活過著滿舒服的,為什麼偏偏跑到這種地方? 飯店週末最忙,我們都輪流在週中放假1天。到紐約逛街多花錢,我大多留在俱樂部內替人揹高爾夫球桿當球僮,多賺些錢。暑假中我幾乎每星期工作7天,儲蓄了差不多1,000元, 所以當我再回到田納西大學時,身上有將近2,000元,一年的生活費及學費已有著落。我開始專心寫論文,題目是:「民間團體如何影響美國國會的決策」。通常由台灣來的留學生,因語言與教育背景的關係,都研究國際關係或中國問題,很少像我那樣熱中於學習美國政治。 1962年的暑假,我攜帶著由台灣帶來的那只皮箱離開田 納西,多了幾本書,也多了一張政治學頒士的文憑,再回到紐約那間倶樂部工作。那個時候我身邊所有的錢都花光了,成為 名符其實的赤貧者。工作了一個暑假後,我搭了80多小時的 客運,橫貫美國大陸到俄勒岡大學(University of Oregon), 想攻讀政治學博士學位。後來我發覺俄勒岡大學不如田納西大學好,並且也許因為魏鏞在那兒就讀的緣故,國民黨的氣味很濃厚,令人感到很不舒服,所以我馬上申請南加州大學入學許 可證。1963年的新年,我沿西海岸搭乘20小時的客運,南下到洛杉磯,進入該校。 結婚 到洛杉磯時,遇到以前在台南一中的同窗許和瑞,他跟好幾位同鄉住在一起。他們雖剛由台灣來,但因讀理工科都找到適當的工作。白天上班,晚上上課,讀書並非他們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我跟他們相處得很好,大家一起聊天、打球,生活非常愉快,可是我擔心會逐漸鬆懈求學的決心,終於在2月初搬進學校宿舍,並在學校圖書館找到一個兼職。我要完全生活在校園內,擺脫都市繁華的誘惑。 不久麗蓉來美,我們就在1963年4月6日(星期六)上午到法院公證結婚。結婚的前一夜,我還在圖書館工作;結婚那天的下午,我又到那兒工作。我害怕美國同事或同學看到麗蓉在法院給我戴上的那只結婚戒指,而問什麼時候結婚,會出窘,於是在那天下午到圖書館前,把戒子脫下,幾天後再戴上。麗蓉由法院出來後,就趕回家燒菜,該夜請了20位同鄉來吃喜宴。我對她因我的困境,不能讓她像其他女孩子一樣穿新娘服、 去新婚旅行而感到歉意,一直想在其他方面彌補她。 麗蓉與我都認為, 我們不可能二人同時讀 書,要一人工作去支持 另外一人上課。她決定先讓我完成博士學位後,才開始念自己的碩士學位。雖然結婚幾星 期後,就發覺懷孕,但她仍到工廠做工。工作的性質是在大燈上畫簡單的圖樣,待遇是最低工資,每小時一元二毛半。她每天帶便當,搭公共汽車赴8點上班,下午5點又搭公共汽車回來,一直工作到次年一月中旬,生產的前一星期才停止工作。 1963年的暑假,我也做苦工。洛杉磯與紐約不同,四季如春,很少有夏天才營業的鄉村俱樂部,要在飯店找專職工作不大容易。於是我白天在工廠工作,晚上在飯店兼職,每天都到半夜才抵家,非常累。我們常互相勉勵,要認真工作,節省開支,才能付學費,完成學業。她每天都把家庭開支記錄下來, 並逐項檢討是否有浪費的情形。40多年來,她仍保持這種習慣。 ▲麗蓉的結婚照(1963年)

▲麗蓉的結婚照(1963年)

我們生下第一個女兒時,正是學期末。我要準備期考,繳好幾篇論文,本來已經夠了,還要照顧剛由醫院回來的母女兩人。她躺在床上看我忙得團團轉,又想起今後她將留在家裡看顧小孩,不能到外面工作,而我很難一方面讀書,一方面工作來養活家人,於是哭著向我說,要把小孩子帶回台灣,等我畢業找到工作後,才再來。我堅決反對,說她離台已不容易,如今帶著孩子回去,證明我們已結婚,無論如何國民黨不會再讓她來美。經我解釋後,她終於放棄這個念頭。 其後一年是我一生最艱苦的時期。我白天上課,晚上在 一個工廠工作,由半夜工作到早上7點。我們住在學校附近, 白天有課就到學校,沒課就跑回去睡覺,一天要睡好幾次才足眠。麗蓉與我都認為這不是解決生活的辦法,她決定到市內的商業補習班,念電子計算機的操作。1965年的春天,她開始在南加大上班。後來她的老闆看到她的工作表現不錯,便提升她當電子計算機工程師。她的工作很順利,家庭的經濟困難隨而獲得解決;我不必再工作,可以專心讀書了。 博士 到南加大時,我仍然醉心於學習美國政黨政治。我選專供研究生念的美國憲法、議會程序、政黨等課程。與美國學生念這種課程總是比較吃虧,我從未由這些課程獲得A的成績。但選4門與政治思想有關的課,我只有一科沒有獲得A。所以到 1965年底,我的學業成績總平均是3.36分(A : 4分,B : 3 分,C : 2分)。 1963年南加大給我入學許可證時,附上政治系的一封信, 說我的總平均要達到A -,才能參加博士考試。系主任看我在那兒念了 3年,成績平平,就在1966年初,說我無法完成政治博士學位,叫我走路,這真是晴天霹靂。帶著一個二歲的小孩子,要跑到哪裡去?並且依美國學界的慣例,一位已由一間大學認為沒有能力讀博士學位的學生,別的學校都不大願意接受。在走投無路之下,我跑去找一位名叫格柏(Richard Gable)的教授。 格柏是南加大公共行政系系主任,我選過他的課。我第一 次嘗餘用數學來寫論文,用統計來斷定哪些因素最會影響國會 議員對美國援外法案的投票。他看到論文後非常高興,除了給 我A成績外,又寫了很長的評語,說我曉得用統計來研究這種 問題,很有創意。我把在政治系遭遇到的困難向他陳述,他說 他不同意政治系對我的評估。 他向我說明公共行政系的課程,分為六部門:組織原理、組織行為、人事行政、財務行政、比較行政及電子計算。他逐一說明各部門課程的內容,當聽到組織原理與行為時,我發覺這就是原來我來美國想學習組織政黨應懂的東西。他又說我可以攻讀政治與公共行政的聯合學位:由政治系選擇二部織門,由 公共行政系選二部門,共四部門當我博士考試的科目,於是我 選政治思想、比較政府、組織原理及組織行為四部門。他說我 不必再選政治學方面的課,只要在公共行政系選些與組織原理和組織行為有關的課,就可參加博士考試。 我很快就修完9科公共行政的課程,每科的成績都是A。對我來講,真有點兒奇蹟似的。南加大的公共行政系一向不錯,1983年被列為全美第三好的公共行政系。為什麼我的公共行政學課程與政治學課程的成績有那麼顯著的差異?其原因可能是:一、那個時候來美較久,我的英文閱讀及寫作能力較強;二、家庭經濟比較安定,較有心情與時間讀書;三、我對 組織學感興趣。以後籌組台灣獨立聯盟及FAPA都活用這些學問。我每學期都開這門課,它始終是我最感興趣的課程;四、 由現在看當時的情形,我發現每當遇到挫折時,不但不氣餒,反而愈挫愈發憤,常產生一種勢必克服困難的強烈熱望。 i返回母校南加州大學(1989年) 我在1967年11月,順利通過博士考試,然後開始寫論文。 返回母校南加州大學(1989年)

返回母校南加州大學(1989年)

題目是:「中國 的專業人員:衝突與適應」。主要是研究中國共產黨如何領導管理中國科學院院士。共產黨想控制科學家,但這些高級知識分子認為黨不懂科學,外行人不應領導內行人,於是雙方常引起不愉快的事。我發現六項衝突的地方,並分析共產黨如何適應這些衝突:有時很強硬,但通常都具伸縮性。我於1969年春天寫好論文並通過論文口試,完成了我的博士學位。 這些事實證明:政治系對我的評估是錯誤的,格柏才是正確的。我很快地獲得博士學位;其後,不但升為終身職的正教授,並且有傑出的學術研究、出版表現,格柏的判斷是我人生最大的轉捩點。當時沒有博士學位很難在大學找到教職;擁有政治學碩士學位,只能當卡車司機:豈有時間與心情去從事台灣獨立運動,我的人生歷史可能要重新改寫。 麗蓉依原來的計畫,在我通過博士筆試後,於1968年春天開始攻讀碩士學位。她白天上班,晚上上課,還要照顧一個 4、5歲的小女兒,實在很辛苦。1969年暑假,她完成碩士課程後,我們隨即由西部搬到紐約。她到紐約後才開始寫論文,而 於1971年獲得碩士學位。

摘自 顧台灣/2010/04 蔡同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