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早期(1960〜1970年)威大 台灣學生在台灣建國運動所扮演的角色/周烒明起稿/2014/12

早期(1960〜1970年)威斯康新大學

台灣學生在台灣建國運動所扮演的角色

周烒明起稿•吳美芬整理

—、緒言

由海外台灣人運動整體看來,在美國所形成的社團和組織,倶以留學生為主體。早期(1956至1966年)的留美學生,在二次大戰後,目睹了國民黨的貪污腐敗和專制無能,體驗到台灣經濟的凋零蕭條。尤其是「二二八事件」後,受到情治單位的刁難威脅,許多人對政治都退避三舍,噤若寒蟬。大多數的人出國前都受到家人警告,不可參加政治性的團體和活動。但是,當時大家經濟上普遍窘困,個性也較溫和內向,心理上對自己的英文能力又缺乏自信(因戰時被禁止學習英文),能在異國認識故鄉來的人莫不高興異常,由此而結識的朋友或同志,其關係都非常密切,基於這種需求,同學會或同鄉會於焉形成。

當然,這和當地環境亦有關聯。以麥迪遜城為例;它是威州首府,威州州大所在地。I960年代人口不到10萬(現約為20萬),其中學生總數為4萬,是美國州立大學中最大之一。威大校園之美亦頗負盛名。麥城人口分佈相當特殊,德國系統 30%,愛爾蘭15%,挪威12%,英國 10%,非洲人6%,波蘭5%,意大利4%,亞洲人(台灣、韓國、曰本、印度)3%,是一個國際城市。麥城市民見到外國學生一定會問由那個國家來。1950-60 年代的台灣留學生常有人因此感到不安,僅有少數人會一口咬定自己是「中國人」,大多數的人會因此自覺而認真思考國家認同問題,有著強烈的認同危機感(Identity Crisis),經過此種心理折磨後,才能達到較明確的國家認同結論,肯定自己的國屬。麥城特殊國際城市的生活環境,鼓勵留學生自覺、認同自己的故鄉,並引以為傲,因此許多台灣來的留學生不再認同「中華民國」了。

另外,麥城也因為有一批台大醫學院生化教室的先進前輩們來此耕耘開拓過而聲名大噪。1949年,教育部選派董大成教授來威大生化系酵素研究所硏究兩年,奠定了一個長期交換教育研究制度,使台大醫學院生化教室的研究員能繼續來威大進修。台大醫學院的林國煌、宋善青、李雅斌、黃伯超、楊振忠諸教授均到威大研究進修過。

1958年,吳秀惠醫師在當了兩年生化系助教後,經由董大成教授推薦,也來到威大當硏究員。1959年夏天,她的未婚夫周烒明醫師,服完兵役後來麥城相聚,於1959年底結婚成家。此後,兩人一面工作一面攻讀博士學位,非常忙碌,但因為是校園裡唯一成家的家庭,周家遂成為「認同台灣」的留學生的聚會所。每逢週末假曰,大家一起唱台灣歌,吃台灣菜,講台灣話,談家鄉事,或交換意見,互相解決難題。在周家的溫暖慰藉下,遊子的孤單寂寞感得以抒解。(參見41頁圖2)

二、正式登記於大學的「台灣同鄉會」UWFC,1963年10月19曰

周家的三個男孩陸續出生,同鄉們也需要更大的集會場地,乃開始討論以同鄉會或同學會名義租用校園設備。1963年初以「UW Formosan Student Club威大台灣同學會」名稱登記。這消息很快地就傳到華府中華民國大使館,遂令其在威大的國民黨職業學生以「校園裡同樣的學生會已經存在」為理由來阻擋(按;烕大已有國民黨學生主導的中國同學會)》經台灣學生多次抗議,校方決定讓這兩個學生團體在「Student Senate」(學生議會)裡公開辯論。台灣學生們推派英語最流利的利騰俊代表辯論。他以優美流暢的英語,說明「島國Formosa」(美麗島)名稱的來源及其歷史、地理與中國不同的事實,並強調「台灣」名稱的語源,係來自台南安平區平埔族的「台灣社」一詞。他的說詞非常動人,「學生議會」決議:承認台灣和中國的文化及歷史背景之差異類似於英國和美國的關係,因此接受「台灣同鄉會」的申請。

台灣同鄉會遂依校方規定,1963年10月2日完成章程(會費每學期美金1元),聘請學校教職員為顧問(周试明醫師正好符此規定,就義不容辭的擔任顧問),並於 10月 19 日正式在學生中心登記為「The Formosan Club of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威大台灣同鄉會」。此後大部份同鄉會的活動都在學生中心舉行,有時則借用球場打棒球,減少來自國民黨學生的政治壓力。(參見附件1)

「食好鬥相報」,「威大台灣同鄉會」遂委託田弘茂到Manhattan, Kansas (堪薩斯州)去宣達向校方登記的好處,鼓勵他們也去登記。但是,每次集會的動機和內容不盡相同,且同鄉會的會章亦表明為非政治性組織,政治性的集會非另組社團不可,因此威大第二個臺灣學生社團就產生了。

在第二個社團成立前,1964年2月29曰,周试明夫妻在冰天雪地的情況下,帶了三個稚齡幼子,開了20幾個小時的車子,到華府國民黨駐美大使館前,去參加台灣獨立聯盟為紀念二二八事件17週年舉行的示威抗議活動。在此之前,周试明夫妻即已被吊銷護照,成了無身份、無國籍的人,1963年6月和1968年1月,兩次面臨被遞 解出境的危機,過了 10多年飄泊不定的曰子。(參見附件2)

三、「台灣問題研究會」的成立FASG,1964年4月

「威大台灣同鄉會」成立半年後,在麥城的台灣留學生,雖然認同自己是台灣人,但同鄉會活動卻劃分為政治性和非政治性的。政治意識較強烈的人乃決定另組社團,以討論美國或台灣的政治問題。此組織由當時在政治系攻讀博士學位的利騰俊、黃啟明、田弘茂發起。利騰俊擬定章程,請周试明醫師當教職員顧問,又聘請威大Milwaukee (密爾瓦基)分校政治系教授及研究會的幕後支持推動者Douglas Mendel為名譽會員。

Mendel教授當時正撰寫「The Politics of Formosan Nationalism台灣民族主義之政治」(圖3),請他的研究助理學生利騰俊、黃啟明翻譯成日文,田弘茂翻譯成中文。Mendel教授於1957、1961-62、1964年期間住過台灣,曾和將近1000個學生、事業家、老百姓面談過,也和在日本、美國的台灣人有接觸,此書就是他對台灣的看法和研究的結論。他很正確地喚醒了台灣人的尊嚴和良知,給予台灣學生無比的勇氣,表達心聲認同台灣。

雖如此,但在當時國民黨職業學生的監視和亂打小報告的恐嚇下,敢公開參加研究會的會員,包括周烒明在內,也只有10名。因此成立一年多,尚未向校方登記。後來發生「國旗事件」,振奮了大家的士氣,乃於1965年6月19曰正式向校方登記,而成為第二個台灣學生社團。

「台灣問題硏究會」除了出版會刊「Formosan Forum」外,並多次邀請威大政治系教授Mendel, Carlish, Tan等來參與例行性的台灣問題討論會。大家討論台灣的歷史、經濟、政治狀況,也比較了越戰對東南亞諸國的影響。雖然「台灣問題研究會」只存在了3年,但卻催生了兩次歷史事件,發揮了海外台灣人整體團結的力量。一為「國旗事件」,一為「麥迪遜結盟大會」。

四、「台灣國旗」出現在威大國旗遊行隊伍1965年5月2曰

1965年,為慶祝聯合國成立20週年紀念,威大的副校長Robben Fleming發通知給所有的外國學生社團,邀請他們拿自己本國的國旗,參加國際日國旗大遊行。「威大台灣同鄉會」裡「台灣問題硏究會」的會員,都一致贊同應該利用此機會,表達台灣人的心聲,要求台灣的民主、自由和獨立。因為「台灣問題研究會」的宗旨便是:「促進建立自由、民主的台灣社會」和「台灣人的自決」。可是無人認同那支實際上是國民黨黨旗的中華民國國旗可以代表台灣,討論結果,決定自己製作象徵性的台灣國旗。用海藍色為背景,代表周圍的海洋。包括澎湖在內的美麗島則用白色,以象徵和平。再綴以金黃色FORMOSA 7個大字,非常的搶眼突出,吳秀惠醫師花了許多時間設計和縫製一支特大號的旗子,也作了幾面小旗。

1965年5月1日,各國的學生代表,集中在學生中心,按英文字母次序排列。當唱名到「China中國」時,台灣來的中國學生代表,將中華民國國旗插在一幅世界地圖的台灣島上。當喊到「Taiwan台灣」時,一位「台灣問題研究會」的會員,把中華民國國旗插在中國大陸,又喊了一聲「反攻大陸成功?」,然後把小的台灣旗插在台灣島上。因為事出突然,那位中國學生代表措手不及,又聽到「反攻大陸成功」,也無話可說了。

第二天,5月2日,台灣學生們舉著這支美麗又出色的台灣國旗,參加國際日國旗遊行(圖4)。這支國旗確實引人注目,把在一旁的法國國旗都比下去了。遊行隊伍由Bascom丘陵上的「民主之父」林肯總統銅像前開始(圖5)。由陸、海、空三軍士官拿著美國和聯合國的國旗,向下坡的威州州政府走,經ParkStreet,左彎到學生中心,再走回丘陵。全程約50分鐘。周烒明醫師被選為執掌大旗的人(圖7)。在Bascom丘陵上,看著吳秀惠醫師親手縫製的台灣國旗迎風飄揚,向全世界的人宣告,在東方的海角裡,有一個國家叫做Formosa,美麗島的島民冀望著建立一個自由、民主、獨立的國家。

副校長Robben Fleming與夫人,也到現場觀禮。當他發現在遊行隊伍中很興奮又很騎傲地執掌大旗的周烒明竟是學校的教職員時,非常親切也非常高興。認真地問了許多關於台灣的問題,周烒明也一一詳細解釋。其他民眾問最多的問題是: 「Formosa」是什麼意思(為何不叫「台灣」)研究會的會員就引用Mendel教授那本書的理論來解釋。那就是:「Formosa」一詞,意味美麗島,西洋人較常用,而且台灣人比較不喜歡用「台灣」是因為「台灣」在戰前和戰後被日本和中國人矮化的歷史事實。當然,大家更不喜歡用「中華民國」。遊行後,Fleming他們夫婦又和「台灣問題研究會」的會員合照(圖8)。這次遊行的最大收穫就是:向麥城市民和Fleming夫婦傳達台灣人的心聲。

副校長Robben Fleming是一位著名的教育家。在威大當了兩任副校長後,到University of Michigan at Ann Arbor (密西根大學),當了12年的校長。1988年退休之後,又被聘為密大校長,其名聲之高由此可見。

他在後敘的「黃啟明事件」時,給周烒明和台灣學生很周詳的幫忙,令人永生難忘。

五、召開「麥迪遜結盟大會」FLUC,1965年10月29至30日

「國旗事件」的成功,鼓舞了「台灣問題研究會」的會員,除了將延拖了一年未向校方正式登記一事辦妥外,大家也就不管有沒有特務監視,更公開、更熱烈地實際參與台灣民主運動了。但此時,又從日本傳來令人沮喪鬱卒的壞消息:旅居日本18年,「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大統領,也是海外獨立運動象徵的廖文毅回台投降。研究會的會員曾在國旗遊行時作了些海報,表達對「台灣共和國」的支持與期待。但那時刻,大家更迫切感到海外台灣人一定要團結存一起。遂決議邀請在美各地的台灣社團,尤其是比較政治性的社團,來麥城召開一個結盟大會。本來只預計為「留美台灣學生結盟大會」,不過各地反應熱烈,就擴大邀請範圍,邀請了日本和加拿大的團體。

1965年10月29至30日,來參加且簽名的人計有:日本東京「台灣青年社」的金滿里(金美齡之妹),「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外交部的周明安,加拿大「台灣人權委員會」委員長黃義明,美國「台灣獨立聯盟」主席陳以德,紐約「台灣人讀書協會」的曾茂德,明尼蘇達同鄉會的賴金德,堪薩斯同鄉會的洪宏謨,紐澤西同鄉會的陳必照,波士頓同鄉會的蕭欣義,費城的柯文程(陳以德的保鏢)。由威大參加的則是:陳昭星、利騰俊、許貞雄、賴松齡、簡金生、黃啟明、林建一、田弘 茂、洪銘水、Douglas Mendel Jr.和周烒明。

為了防止國民黨特務的滲透,大會採取許多保密措施,如;不事先告知開會場地、與會者均需簽署一份中英文的宣誓書等。以為萬無一失,誰知,事後才發覺,陳以德的保鏢柯文程,竟然是國民黨派來臥底的特務。

周烒明以「台灣問題硏究會」的執行主席身份,在大會開幕式時致詞。說明「所有以爭取台灣獨立為共同奮鬥目標的人,都必需互相聯合,而且也唯有在獲得共識下,才能為此目標開始從事有效的台獨運動。……不要以為廖文毅事件是台獨運動的末路,相反的,這個事件應該給海外台獨運動帶來新曙光和契機。……這個大會討論也必需達到可行性的兩個主題是:(一)成立台灣人新的政治組織,(二)台灣問題國際化……」。這兩個主題分別由陳以德和黃義明主持。

「麥迪遜結盟大會」的用意是:希望藉「台灣問題硏究會FASG」和「台灣獨立聯盟UFI」合作的機會,達到「拋磚引玉」的作用,來喚起更多在美台獨社團的加入。但尚未開會就感到困難重重,首先FASG提議由FASG和UFI聯合主辦結盟大會,但被UFI拒絕,後來會中風波和爭執也不少。不過總算達到下列共識:(一)「台灣問題硏究會」和「台灣獨立聯盟」同意合併為單一的組織。(二)結盟大會的決議內容和對外宣告文的起草。(三)一年之內在費城召開第二次結盟大會。至於聯合組織的名稱和財務、出版刊物和財務的負責人則未達成協議。

第二天Mendel教授專題演講「Formosan Nationalism」(台灣的民族主義)。會後由周烒明和陳以德分別以「台灣問題硏究會」和「台灣獨立聯盟」主席的身份,發表一份「聯合公報」。呼籲所有在美的台灣人,共同攜手建立一個聯合組織,並鼓勵在日本的台灣獨立運動團體重新修好,團結合作。

這次簽名參加的共計21人,其中聰明能幹又熱情活躍且對此結盟大會貢獻很大的利騰俊、簡金生和黃啟明,今俱已去世,田弘茂和陳必照則分別作過台灣的外交部長和國防部副部長。當天未能與會,但以書信發表意見和關心的有:紐約的陳伯山、鄧仁守,紐澤西的鄭彩鶯,馬利蘭州的鄭自才,堪薩斯的楊宗昌,伊利諾的陳清池,西雅圖的陳紹紀和加州的王秋森等。參加的人雖然不多,但至少使這些熱愛台灣的有志之士,互相認識,開始建立合作協調基礎。

10月30日閉幕後,全體參加者一起攝影留念,為安全起見,決定未沖洗的底片由曾茂德保管,俟白色恐怖威脅過後再說。近年周烒明在休士頓遇到曾茂德,他說那卷底片放在一家銀行的保險箱,可是有一天當他發現那家銀行破產關閉時,已經來不及取回那卷底片。

六、「全美台灣獨立聯盟」UFAI成立,1966年7月4曰

「麥迪遜結盟大會」時,「台灣獨立聯UFI」和「台灣問題硏究會FASG」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最大癥結就是:「台灣獨立聯盟」要聯合組織承擔它原有的債務。原訂於1966年1月1-2日在費城舉行的第二次籌備會亦因此取消。

經過幾個月不平順且曲折不堪的交涉、協調和溝通,又正逢日本「台灣青年社」的辜寬敏接受洛杉磯地區台獨團體的邀請來美訪問之便,也請他作協調,他曾在費城和麥迪遜和雙方代表會談,也在洛杉磯結識蔡同榮、王秋森等。最後「台灣獨立聯盟UFI」和「台灣問題硏究會FASG」雙方代表同意,1966年6月18曰在費城再度會談。除了「台灣獨立聯盟」的陳以德、羅福全、王博文、蘇金春和「台灣問題硏究會」的周烒明、利騰俊、簡金生、田弘茂、許貞雄、王圭雄、陳昭星外,應邀參加的有:堪薩斯州的范良信、楊宗昌、陳希寬、莊秋雄;奧克拉荷馬的陳榮成、陳唐山、王人紀;休士頓的張燦鍙、廖明徵;波士頓的蕭欣義;巴爾地摩的鄭自才:明尼蘇達的賴金德:洛杉磯的蔡同榮、王秋森、賴文雄等9個地區的代表。決議於 1966年7月4日成立「全美台灣獨立聯盟」(United Formosans in America for Independence)簡稱UFAI。所有盟員均需簽署宣誓書,盟員中除需拋頭露面者外,均屬秘密盟員。

因為此聯合組織的基本架構是在「麥迪遜結盟大會」形成,故主要幹部來自結盟大會的與會會員。會中推舉陳以德為主席,執行聯盟事務,周烒明則擔任中央委員長。並決議聯盟的初步任務為:草根運動(儘量於各地成立台灣同鄉會,發掘領導人才,以便從事群眾運動)和啟蒙運動(展開啟蒙教育工作,提高美國民眾對台灣的了解)。也訂出四大工作方案:

(一)        刊登台灣人追求民主、自由和獨立的廣告。

(二)        將聯盟總部設在紐約,鼓勵盟員畢業後儘量在紐約附近找工作。

(三)        「自由長征」,派盟員巡迴各大學,宣揚獨立思想。

(四)        發行文宣刊物《Formosagram》。

「全美台灣獨立聯盟」和「台灣問題硏究會」最大的不同在於:前者的盟員分散在全美各地,絕大多數的盟員彼此互不相識,聯絡和聚會極為困難。後者則是威大校園內的組織,大家定期聚會、討論,容易分工合作。再有,「台灣問題硏究會」 既是校方登記有案的正式組織,在校園內的活動,只要合乎會章和學校的規定,不論是政治討論會,或街道的示威遊行,都受到學校保護。但是「全美台灣獨立聯盟」是一個非校園的政治組織,所有活動必需在美國法律允許的空間範圍內進行,而且 可能受到「Foreign Agent Registration Act」 (外國機構工作登記條例)」的限制。也就是說,「全美台灣獨立聯盟」如果和在日本或加拿大的政治社團合作,或接受外國的經濟支援,則所有盟員的姓名、地址和電話,以及整個組織的政治獻金收入,均需在司法部登記。這是基於美國國家安全的考量。最後聯盟決定如果必要時以主席陳以德和中央委員長周试明的名字登記。

「全美台灣獨立聯盟」成立後,宣誓參加的盟員逐漸增加。除了定期出版內容較實際的刊物《Formosagram》以外,外交、組織、硏究發展、海外聯絡等各部,都順利進行工作。唯捐款增加不多,一年只有4000美元的預算。其中必須支付巡迴全美大學城「自由長征」的旅費,和部份《紐約時報》的廣告費用。一年結算下來,支出了9000多元,但作了不少極有意義的基本工作。例如:「自由長征」是委派張燦鍙和陳榮成,由東岸向西,巡迴有台灣留學生的大學城,在校園裡分發《台灣青年》和《Formosagram》等刊物,進行思想啟蒙工作,鼓吹台灣意識,傳播獨立建國理念,發掘獨立運動領導人才及經濟上的支援者。羅福全和簡金生、利騰俊則由費城出發,往美國東北岸的學校前進。「自由長征」共訪問了30個大學城,開了一萬多哩路,整合了不少台灣同鄉和學生組織,也吸收了不少優秀盟員,如哈佛大學的張富美,耶魯大學的陳隆志和陳東壁等人。

可是不到一年,1967年5月,陳以德主席卻突然提出辭呈。原因是:執行委員陳榮成認為「採取島內群眾路線為唯一可行的台灣建國之路線,並且認為聯盟當時的台灣問題國際化的政策行不通」。他的理論政策和陳以德的看法相去甚遠,陳以德遂以此理由辭去執行委員主席的職位。周烒明當時與三位中央委員羅福全、王人紀和蔡同藥緊急會商,慮及會影響聯盟盟員的士氣,決定消息暫不對外公佈,但計劃6月底改選新主席和內閣。

七、黃啟明事件1966年9月2日

黃啟明1964年由哈佛大學的東亞硏究所轉到威大的教育學院攻讀博士學位。 1966年3月他回台灣收集博士論文資料「日據時代台灣的教育制度」,此硏究項目是由美國聯邦政府的教育基金資助的。行前他曾詢問過多位同鄉意見,大多擔心他回台後的安危而反對。指導教授Mendel和周烒明亦期期以為不可。果然,據1967年3月4曰的《紐約時報》報導,留美學生黃啟明於1966年9月2日被捕。他被控參加芝加哥的「台灣獨立聯盟大會」,且在經過日本東京時與日本獨立運動領導者會面。他以「叛亂罪」被軍事法庭起訴。1967年5月2日,他沒有看到起訴書,沒有辯護律師,被秘密審判,草草辯論兩小時,便被判處5年徒刑,他申請上訴,亦被駁回。

黃啟明在獄中曾寫信給周烒明,請求設法援助。信中亦提及陳以德的保鏢柯文程和威大中文系的張先明是打小報告的特務,請威大的人替他報仇。周烒明在接到這封由《紐約時報》記者Fred Andrew機密地夾帶出來的求救信後,立刻和威大副校長Robben Fleming聯絡,他非常震驚與同情。經他多方奔走聯絡,不久,威大校長Harrington先生寫了一封抗議信給國務卿Dean Rusk,請求他出面干涉。Harrington校長認為「台灣問題硏究會」是威大正式登記的合法社團,又有學校教職員當顧問, 這種社團有辯論政治政策的自由,校方也保證該社團絕無引起叛國的計劃或陰謀的可能性。他又強調,任何一個言論自由的校園,不能容忍正當的學術研究受到政治壓力和阻礙。他同時揚言,如果中華民國來的留學生,不能自由參加美國的學術討論,威大將不再收台灣來的留學生,也要勸其他學校跟進。由於Harrington校長身兼州立大學發展農業聯合會會長,對其他各校確實有相當影響力。

周烒明亦去函給「加拿大人權委員會」的黃義明,請他向在倫敦的「國際特赦協會」請求救援。國民黨政府在美國學界的強大壓力下,於1967年5月17日,重審黃啟明案,並以「罪證不足」於7月7日釋放了他,8月26日黃啟明出獄後,寫信給周烒明,感謝大家的支持與幫忙,並說正計劃該年11月回美,繼續博士學位。但他畢竟未能如願,因為國民黨政府仍不准他離台。後來聽說他於1968年2月經楊肇嘉先生介紹並見證之下結婚了。有一年Mendel教授應邀到東海大學講學,黃啟明開車送 Mendel教授去台中,回程時在台中清水公路上,黃啟明發生離奇車禍,不幸喪生。

黃啟明事件在陳銘城「海外台獨運動四十年」一書,第96到98頁,以及Mendel 教授的「Formosan Nationalism」一書,第166到167頁,均有詳載。

八、刊登「台灣是台灣人的」(Formosa For Formosans)大幅廣告於《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 ),1966年11月20日

1964年在費城時,羅福全和蘇金春就有一個構想,那就是:透過在美國銷路最大、最有影響力的報紙登廣告,來表達台灣人「追求自由、民主和獨立」的心聲。受到同年9月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發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的感召,加拿大「人權委員會」建議,刊登巨型廣告以資響應。1966年,「全美台灣獨立聯盟」成立後,決定在聯合國討論中國問題的前一個星期天,在最著名的《紐約時報》刊登半頁的巨幅廣告,由中央委員長周烒明負責籌募廣告費。

《紐約時報》星期天的銷路是平日的四倍,因此廣告費也特別貴,半頁廣告需4000多美元。日本「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的郭泰成、日本「台灣青年」的辜寬敏、加拿大「人權委員會」的黃義明,各認捐500美元,歐洲的獨立聯盟則認捐50美元,其餘款項由「全美台灣獨立聯盟」負責,周烒明乃利用他良好的人脈關係四處勸募,當時出錢最多的是麥迪遜、紐約和費城三地。但這筆廣告費必須在刊登的3天前繳清,而募款總額尚差1000多元,周烒明遂向威大的教職員福利社貸款,預備自己揹負起這筆債務。幸好廣告刊登後,感動了許多人,捐款陸續湧入,扣除一 切費用,尚結餘350美元,遂決定將這筆錢用來出版美、加、歐、日獨立聯盟合作的刊物「 Independent Formosa」。(參見附件15)

這廣告在1966年11月20曰刊出。標題是:「台灣是台灣人的」,提出「讓台灣人決定自己的未來」的主張,也分別向聯合國會員國、中共領導者、台北國民黨政府和美國人民提出台灣人的訴求和心願。雖然,9天後,11月29曰聯合國大會仍舊通過中華民國的代表權,而否決中共入會。但一般而言,這廣告的反應很好,最大的收穫則是:象徵海外台灣人的大團結,奠定了「世界台灣獨立聯盟」的根基。

九、「全美台灣獨立聯盟UFAI」的生長成熟期,1966年7月至 1969年12月,準備成立世界性的台灣獨立聯盟。

「全美台灣獨立聯盟」第一屆盟員大會,1966年6月18曰在費城舉行。會中選舉委員名單如下:

執行委員會:主席(兼外交)陳以德;秘書:張燦鍙;財務:王人紀;出版:田弘茂、陳榮成(兼組織);硏究:鄭自才;島內工作:蔡同榮;組織:賴文雄、王秋森、邱坤勝、范良信。

中央委員會:周烒明(委員長)、陳以德、王人紀、蔡同榮、范良信、張燦鍙、羅福全。

除此,王博文、許和瑞、許富淵等人亦非常積極參與活動。

主要成就:

(—) 出版《Formosangram》 °

(二) 翻譯「台灣人民自救宣言」為英文並到處傳發。

(三) 刊登巨幅廣告於《紐約時報》。

(四)「自由長征」。

第二屆盟員大會,1967年6月16日在密蘇里州獨立城舉行。委員名單如下:

執行委員會:主席王人紀;副主席:張燦鍙;財務:楊宗昌;出版:賴文雄;外交:范良信;組織:羅福全;募款:陳榮成;行動:張文祺;海外聯絡:周烒明。

中央委員會:周烒明(委員長)、范良信、張燦鍙、羅福全、賴文雄、王人 紀、蔡同榮。

主要成就:

(一) 對外出版美、加、歐、日四團體合辦的英文刊物《Independent Formosa》,對內繼續出版 《Formosagram》。

(二) 完成「全美台灣獨立聯盟」憲章。

(三)  組織部繼續「自由長征」,包括華府地區、印地安那、伊利諾、猶他、俄亥俄、紐約、奧勒岡、麻州、賓州等地。

第三屆盟員大會,1969年7月4日在印地安那州蓋略城舉行。委員名單如下:

執行委員會:主席蔡同榮;第一副主席:張燦鍙;第二副主席(兼外交):陳隆志;秘書:鄭自才;財務:邱坤勝;組織:賴文雄;宣傳:羅福全;海外聯絡:石九葉。

中央委員會:周烒明(委員長)、羅福全、賴文雄、王人紀、蔡同榮、楊宗昌、鄭自才、鄭紹良、張文祺、王秋森(後二者辭職)。

主要成就:

(一) 修改憲章,取消中央委員長一職,由主席全權代表組織。增加第二副主席,且設立決策會議,以協助重要政策之決定,其成員為中央委員和主席指派的六位盟員(陳以德、陳希寬、呂天明、許和瑞及兩位副主席)。

(二) 加強和日本、歐洲、加拿大獨盟的聯絡交流,為整合工作熱身。

十、1970年1月1日,整合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諸國的獨立團體成立「世界台灣獨立聯盟」(World United Formosans for Independence)簡稱 WUFI。

1965年辜寬敏訪美時,曾和Mendel教授及威大的周烒明、田弘茂、利騰俊、簡金生談及整合全美獨立團體,甚至成立世界性的台灣獨立聯盟的可能性和方法。辜寬敏對國際局勢和島內情勢瞭解透徹,理論清晰,口才又好,是很好的領袖人才。周烒明在擔任海外聯絡工作時,與他保持相當密切的聯繫。除此,侯榮邦、周英明、黃昭堂、吳進義、許世楷、宋重陽等人也不時和周烒明書信聯絡。「加拿大人權委員會」的黃義明教授、歐洲的張宗鼎、鄭柳川、蕭雨橋、張維嘉(化名賴堅志或王抑止)等,也都和周烒明有著非常頻繁的書信聯絡。1969年利騰俊去日本收集博士論文資料時,和日本的獨立聯盟更有面對面的溝通和經驗交換。因此,成立世界性的台灣獨立聯盟可謂「水到渠成」了。

1969年9月16日世界性的台灣獨立聯盟籌備會議在紐約召開。「歐洲台灣獨立聯盟」的張宗鼎、「加拿大人權委員會」的林哲夫和「全美台灣獨立聯盟」的幹部,都出席會議。經過兩天的討論,大家都同意成立「世界台灣獨立聯盟」(World United Formosans for Independence)簡稱WUFI。各地聯盟維持其自主性,並自行推選中央委員,再由中央委員選舉總本部負責人。結果由蔡同榮和張燦鍙分任正、副主席,鄭自才為執行秘書,也選出20名中央委員。並定於1970年1月1日正式成立。英文版的《Independent Formosa獨立台灣》和漢文版的《台灣青年》正式成為聯盟的機關雜誌。此一海外台灣人的大結合,豎立了台獨運動新的里程碑。而威斯康新大學的台灣留學生在這海外台獨運動風起雲湧的10年中,為了追求理想,義無反顧的投入對抗國民黨的極權專制,在許多可歌可泣的事蹟中也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

81_早期(1960〜1970年)威斯康新大學 台灣學生在台灣建國運動所扮演的角色_圖181_早期(1960〜1970年)威斯康新大學 台灣學生在台灣建國運動所扮演的角色_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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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_早期(1960〜1970年)威斯康新大學 台灣學生在台灣建國運動所扮演的角色_圖581_早期(1960〜1970年)威斯康新大學 台灣學生在台灣建國運動所扮演的角色_圖7

81_早期(1960〜1970年)威斯康新大學 台灣學生在台灣建國運動所扮演的角色_圖881_早期(1960〜1970年)威斯康新大學 台灣學生在台灣建國運動所扮演的角色_附件1

81_早期(1960〜1970年)威斯康新大學 台灣學生在台灣建國運動所扮演的角色_附件281_早期(1960〜1970年)威斯康新大學 台灣學生在台灣建國運動所扮演的角色_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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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 自覺與認同-1950~1990年海外台灣人運動專輯 編者 張炎憲、曾秋美、陳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