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 結婚/林國光/2015/06

結婚

作者 林國光

來美國留學的人中,我大概是最不合適也最不合格人之一。一則父母年老,父親已八十高齡,母親也六十、身體也不行;再者實在我成績太壞,根本出不了國。大學四年大概上了兩年而已,大部分的時間都在讀自己想要看的書、思索人生,成績大部分只要六十、七十分,可以及格畢業就是。

莘莘學子努力準備升學,我也努力背誦杜牧、李後主、李清照的作品,大學聯考前一天去看考場,我沉迷於司馬翎的武俠小說沈雁飛,走過臺北大橋。聯考最後 一科的物理考了一半我對自己說算了吧,考不上醫科不好,考上醫科更不好,想有個學校念,以後在鄉下當中、小學教教書就好。考進藥學系,父母親要我轉系或去日本念醫科,我同意了後者,在大學時也認真地念了德文,日文。心想將來可讀那些原文的文學作品。

宿命緣份吧!使我有機會認識同班的女同學,彼此常談笑爭論欲罷不能。環境使女友毅然出國留學,她在美國一等幾年。我留學考考了幾次,托福考了幾次,都不過,女友還在等,這已不只是男人一個人的臭自尊了,最後只好低頭去補習才考過托福。從不講英文,也只好去補習班,從會話初级班開始,從字母發音開始,到了出國時,初级班都還没畢業。

來美時經過日本,當時德文、日文還相當流利,而進入西雅圖第一感覺到是在外國語言不通。那時在想西方國家有天堂,上帝旁有天使,那麼天使的樣子就是這美麗和善的空中小姐了,幫忙我打接方付錢的電話給女友,讓我告知她我的行程。

到了巴城機場,分别近三年的女友已等不及衝到來客的甬道,雙手在握恍如隔世。坐公車進城到住的地方,她已在她住一房一廳的公寓同一樓,另租一間房間给我。第二天去見了指導教授,語言無法溝通。

為了省錢,決定結婚(當時沒有就同居的)。女友打了電話到巴城的法院註冊結婚證書,過了兩天通知辦好了,趁中午休息時間,倆人由學校走到法院。三月中旬的巴城天還有點涼意,前一天的一點雪花也已溶去。進了建築堂皇的法院,内人去到視窗與負責人交談,我英文聽不大懂,一切由她擺佈,大概是說我們來領幾天前申請的結婚證書。對方問什麼名字?一查檔案拿出檔,内人付了十五塊錢,還有人在等他辦事,我們說了聲謝謝就離開,走了幾步,他問了一聲,『小姐,你們要在那個教堂結婚?』內人與我掉頭愣住了,他招手要我們回去,笑著指著證件說,『這兩個地方要證人簽名才合法。』我們不知所措,他看出我們的窘境,便建議法院有人可以給我們證婚。

倆人去了樓下指定的房間,裏頭一人是律師,從座位站了起來替我們證婚。叫我們脫去大衣,並排站在他面前,他喃喃說了些話,內人對我說就講,『我願意』,我照說了,内人也同樣來一下,我們沒有戒指,他就宣佈完成,我可以親新娘。東方人不當眾親熱,我只對我的新娘抱了一下。接著他問親友在那裏?内人說就只我倆,他說還要一人簽字,他建議正在角落擦地板的工友可以當證人。於是內人走過去請他來簽個字,給了律師及證人各五元酬謝。

回家路上經過一家糖果店,一些碎塊的巧克力在減價廉賣,進去買了一塊錢慶祝,再趕回去吃飯工作。法院到學校工作的地方差不多十分鐘距離,一下就到了。

我不追求利、也不追求名,如今依然兩袖清風,三十多年了,内人還跟我過没有名、没有利的日子。

 

摘自 台美文藝2015 台美人筆會/加州 洛杉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