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
作者:黃娟
沒有人認爲我是個女性主義的作家,包括我自己在內。我從沒有擎起「女性主義」的大 旗,也沒有聲嘶力竭地呼喊過「男女平等」的口號。我作品裡的女主角,沒有人像易卜生的娜 拉,爲爭取自由而離家出走;更沒有要求「性解放」的進步女性。
但是我寫過很多女人的故事,尤其是在六十年代。
我寫過純情的女人(如〈深情〉);想突破傳統的婚姻方式,爲爭取婚姻自由而努力的女人 (如〈相親〉);背了 一輩子十字架,只爲了維持尊嚴的倔強女人(如〈寂寞的月〉);被命運捉弄 的女人(如〈命運的鞭子〉);愚蠢的女人(如〈這樣的女人〉);因失足而擔當了重荷的女人(如 〈負荷〉);在冰冷的外表下,隱藏着痛苦和奔放熱情的女人(如〈冰山下〉);因爲出國與不出 國無法自主的情況下,靈活地爲了兩種可能性做了準備的務實女人(如〈這一代的婚約〉)……
但是我着墨最多的是那些處在險惡環境下的婦女。台灣婦女的不幸和疾苦,大部植根於殘留在台灣社會的封建思想。雖然敎育的普及,社會制度的改革,已逐漸矯正了台灣人的許 多陋習和偏見,但還不足以激發積極的敎化作用,使得人們自動唾棄社會和家庭生活中不合理的迫害婦女的行爲。
做爲刊頭書名的兩篇小說:《失落的影子》和《媳婦》,就是這樣的作品。我各以兩萬字的 篇幅,分別刻劃了兩種性質不同,但是同樣令人唏噓不已的女性不幸的遭遇。
《失落的影子》是孤苦伶仃的母女兩代的故事:
母親在少女時因孤獨無依,受頭家欺凌而懷孕,從此受盡了頭家娘的虐待。女兒在驚嚇 中,無聲無息地過日子。劇終前環境已有大變化的她,因自我覺醒而想有所作爲,不幸的是 付出了意料不到的代價。
《媳婦》是一對情侶在結婚之後,被大家庭的枷鎖綑綁無法共築愛巢。原來那時的農村把 媳婦當做家中的重要勞力,因此成了婚的新娘子,主要身份是媳婦,不但不能與丈夫共赴任 所,還被迫從事苛苦的勞動,結果不僅是姿色盡失,健康受損,胎兒流產,不堪孤居的丈 夫,還出外尋花問柳……
在六十年代的台灣,這是實際上演過的故事。
葉石濤先生對我這時期的作品,說了這麽一段話:
「黃娟針對本省婦女一些任人欺凌的苦楚,採取多角的觀察和分析,完成了這一代本省 婦女逼眞的寫照。」一一《台灣日報》一九六九年元月。
葉老的肯定,使我滿心歡喜!
承前衛出版社的好意,今天我把六十年代寫的這些小說,呈獻在各位讀者的面前,讓我 們一同巡禮我們走過的那個年代……
只有了解過去,才知道我們有了多少進步……
於華府 千禧年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