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 台灣人在北美洲 / 黃武東 /11/2016

台灣人在北美洲

作者 黃武東

I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

台灣人在北美洲,始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當時台灣乃是日本的殖民地(自公元一八九五〜一九四五),依照一般殖民地的常情,殖民地的住民都會受到異族統治者的差別待遇。台灣也不例外,敎育上的差別待遇卽其中之一也。因此台灣人中,稍有經濟能力者都要送其子弟到日本、歐美或中國大陸去留學。到日本去者最多,其次爲北美洲,其餘卽歐洲或中國大陸。

作者爲要調查當時台灣人在北美洲的情形,却找不出有任何有關書籍,只有在報章、私人的書信或見聞錄裡找到零零碎碎的記錄。最寶貴者還是那些當時在北美洲留學的人士們的回憶。奈何作者交誼不廣,且所熟識者,多半非已作古卽在台灣故鄕,以致無法領敎。幸得筆友劉靑藜博士和蔡愛智牧師兩位尙健在,而且現在僑居舊金山及西雅圖,是以移蹲就敎,獲得下列寶貴資料。

劉博士係台南市望族,故劉錫五翁的次公子。他首先在香港進修英語,然後與其令兄故劉靑風醫學博士來美留學,於一九二八年畢業於伊利諾大學(University of Illinois),一九三二年獲韋斯康辛大學(University of Wisconsin )的農化學碩士,旋於一九三六年榮獲蜜斯里大學(University of Missouri) 生化學博士學位。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返回台灣,在政府機關服務過一段時間,然後移住美國,定居於舊金山,以至於今。

蔡愛智牧師係台南市望族,故蔡得一醫生的第四公子。蔡牧師畢業日本京都同志社大學神學部後來美,就讀於芝加哥大學神學院,畢業後應聘爲西雅圖日本人組合敎會牧師。

玆將這二位先輩的回憶內容綜合起來,謹錄如下:

  1. 當時的政治與經濟

當時乃是第一次世界大戰過後,全世界都陷於經濟最衰頹的時期,街頭巷尾都可以看到失業者在叫賣蘋果的情況,時乃胡弗總統任中。一九二〇年美國施行禁酒令,可是施而不行,國民都是陽奉陰違。例如當時在紐約哥倫比亞(Columbia)大學進修的林茂生先生,宴請來訪的林獻堂老先生父子的時候,餐館的侍役用威士記貯在茶瓶裏面,當做熱茶供奉之,以致林茂生先生向林獻堂翁諷笑的說「寒夜客來涵當茶」,這是公開的秘密也(採自林獻堂翁遺作「美國見聞錄」)。加之芝加哥黑社會黨魁Capony之爪牙猖獗,社會經濟的混亂不堪,因此台灣留學生獲得獎學金者寥若晨星。據說:當時的學費,每月$320;與日圓的比率$1:00=4圓。可見貧窮家子弟只好望洋而嘩!不得高攀。

  1. 台灣人的職業

這時期,在美的台灣人都是留學生。除了少數受到台灣總督府遴選獲得公費來美進修者,諸如林茂生博士和杜聰明博士以外,都是自費留學生,沒有一位商人或者任何公司任職者。

II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台灣人在北美洲,乃是積極的移民。比較大戰以前,其範圍之廣、人數之多,均有雲泥之差。台灣人比較其他的移民,其年紀雖幼,却是後起之秀。僅卅多年之間,朝氣蓬勃,無論在政治、經濟、學術、工商、藝術及宗敎方面,嶄露頭角,輝煌多彩,充滿活力,廣泛地展示台灣人的優點和潛在力量。最近連美國參衆兩院對我台灣人都刮目相看。

玆將台濟人的移民的步趨分爲下列三個年代而論之。

一、五十年代

這個年代堪稱爲”留學生年代”,也是他(她)們克難的時代。如前章所述,在日治時代受到異族統治者敎育上的差別待遇,以致升學比升天更難,就算有能力向外找出路者,亦寥寥無幾。到了大戰後,大學、專科學校,有如雨後春筍,到處林立,造成「求學容易,就業難」的變態情況。因各機關的首長及重要職位和掌有實權者,都由:

(1)戰後自中國大陸逃亡來台的所謂「外省人」(俗稱”阿山仔”)。

(2)大戰前曾到過大陸,而戰後隨著外省人回台的台灣人(俗稱”半山的”)。

(3)與從大陸來的權貴勾結的台灣人(俗稱”靠山的”)安挿充任之。其對台灣人(俗稱〃本省人)的差別待遇,比之日治時代有過之而無不及。尤其進入「聯考」制度實施以後,多半的學子「讀非所欲」「學不致用」,且因許多大專成爲「學店」,不顧”敎學”,只顧”賺錢”,其所養成出來的,都是「先天不良」(肚子裏面沒有墨水的師資和塡鴨式的敎學),「後天失調」(缺乏硏究的材料和設施)的學子。

因此欲求上進,或追求「學以致用」者,都要向外去找出路。因五、六十年代美國的景氣還不錯,申請獎學金不甚困難,此乃台灣靑年學子蜂湧到北美洲來之一大原因也。

如衆所皆知:初期中國大陸的移民,始自當年美國西部尋金熱的時代。他們來美做着建造鐵路的苦力,都是以「脚」和「手」進入美國西部,進而卽用所謂「三刀」,卽”菜刀”、”剪刀”和”剃頭刀”,奠定今日繫榮的經濟基礎的。

至於初期的日本移民,首先卽在夏威夷做着種植甘蔗的苦工,然後移入美國加州,經農種植水果蔬菜,也是以『雙手』『雙脚』來美的。

唯我台灣人,旣非以『脚』『手』,乃是以『頭腦』進入新大陸的。他(她)們來美以前已是大、專畢業的學士,再經過嚴格的TOEFL的考試,才能夠入境,個個非藏龍卽臥虎,都是學子中之俠佼者也。

這些留學生之中,除極少數的公費生外,都是私費的。其中雖然有些獲得獎學金,但也須找些工作,來補貼生活費,其餘沒有獎學金者更不用說了。總之,所有的留學生都要打工,半工半讀,忍苦耐勞,克勤克儉。那些家庭淸寒的留學生,還要儉食省用,每個月好不容易地積蓄幾十塊美金,寄回家鄕還債 。(因來美川資先由親朋籌借,多少補貼父母或親友的助學恩情)或爲表示孝心。所幸者,當時美國的景氣還不錯,可以利用星期六、星期日或夜間,到街頭巷尾去檢拾床舖,椅桌與傢俱、及褥毯、衣服等。對於電機類,如有常識者,也可撿到稍加修理則可使用的電視機、收音機或洗衣機等。

他(她)們的住宿,除僥倖遇到親切的先輩同學而去借宿外,都是兩三個人共租一個夏天如烘爐的〃半樓(Attic)或蔭濕黑暗的地下室;如此過著克難時期的留學生生活。

二、六十年代

六十年代還是留學生的時代,可是除新來留學生外,那些五十年代來美者已逐漸進入安定的時代。留學生的生活過程大體上可以分爲四個步趨:卽(1)求學,(2)謀職,(3)健家,(4)立業等。

五十年代如果是求學,六十年代就是謀職的年代。大半都已獲得碩士,甚至博士等學位。其中學工程者居多,卽已進入公司就職。學政治、文學者,卽進入大專敎書,其生活漸入佳境。

三、七十年代

七十年代,可以說是個多彩多姿的年代。

(1)那些前期留學生,多半都已經進入”建家”(卽結婚,建設家庭)。”立業”(卽購屋、置產)階段,生活愈來愈穩定。其中也有轉入商界,因其經營有方而致富者,屢見不鮮。這些留學生,除極少數受到台灣官方,以高薪良職請回台灣外,都留在美國定居。

(2)在這年代中,尤其是在這年代的末期來美的留學生,跟五、六十年代來的,有所不同而値得一提:

A比較富裕

他(她)們比上述那些克難的留學生,其經濟富裕得多!其腰間雖然不纏萬貫,但是携來三萬、四萬美金者,大有人在。

B台灣意識稀薄

他(她)們來美以前,據說都受過國民黨的洗腦。來到美國的時候,又受到”台灣同鄕聯誼會”的接應。而且大半是官家人子弟,在台擁有相當的財產,恐怕校區國特的『小報告』,影響在台親戚的安全等種種的顧忌,以致不敢與台灣同鄕會接觸。對於台灣人的認同和意識,比之五、六十年代的留學生有雲泥之差。

(3)在這年代中應特筆者,就是有多數商人(資本家)湧入美國。

爲了國民黨政府退出聯合國,繼之,中、美建交,台灣住民對台灣的安全失落信心,甚至恐怕「越南的末日悲劇」在台灣重演,以致擁有龐大的財產的資本家,都絞盡腦汁,千方百計想要取得美國的綠卡,或勾結權貴,或假藉分設公司,或以觀光考察名義,把其全部或部份財產移入美國。其中有的卽全家族,有的卽先把妻子和子女移居美國,本人(或其妻子)卽來往於台、美之間,所謂「牙刷主義者」就是,藉以兼顧太平洋兩岸的業務,一旦台灣有事,卽 可搭乘最後一班飛機,一“鰍”了之。

這些資本家一到美國,卽在加州定居。其理由很簡單:一來,氣候與台灣大同小異,容易適應。二來,與台灣來往方便!因此加州的人口數目激增。據說:在這年代中增加到二十萬人左右。尤其是在洛杉磯蒙特利公園(Monterey Park),幾乎成爲一個「台灣村」了。

據高雄市議員翁茂俊於八二年十月在高雄市議會財政部門質詢和表示「最近三、四年中島內移民到海外的約有十萬戶,外流的資金近五百億美元……移居海外者大多至美洲、東亞等國定居。他們平均每戶帶走五十萬美元,共計五百億。」他又表示:「近來台灣民衆朝海外脫產者,情形甚爲嚴重,其中以來美者居多,而全美以洛杉磯吸收最多台灣資金,據統計,近兩年來從台灣流到洛杉磯的資金約三十億美金左右」(評見82年10月23日台灣公論報)。

又據自立晚報記者林進坤的專文指出「許多台灣人在洛杉磯及休斯頓兩地經營房地產及旅舘業。他們擁有八百家旅舘。而且很多是用現鈔將整棟旅館買斷。光是這些旅舘買賣所需的資金,卽在三十億到四十億台幣之間,數目之大,令人咋舌不己」(詳見82年8月25日台灣公論報)。

也許有人要問:「爲什麼這麼多的台灣人要投資於旅舘(MOTEL)業呢 ?」理由如下:

  1. 當家作主

俗語說得好。「無人賺錢要分人(Bô lâng thàn chî beh pun lâng),或曰:「會看着,一斗較贏一石」(Khòa õe-tiòh, Chì1-táu khah-iâ chìt-chiòh),又曰:「有出錢,無扛轎」(û chhut chî, bô kng kiõ)。這些俗語充分道破了台灣人不喜歡,也不願意拿錢出去讓人家做老闆,總是要本身做「頭家」。投資於這一行業,就行了!

  1. 住的問題隨之解決

一到人地生疏的地方,首先要解決的,就是住宿的問題。如果是單身或短期的旅行,隨便可以到旅館去。可是全家作旅,又是長期的移居,卽需要租房或購屋。

如果投資於這一行業,就沒有這個問題,因爲每一個族舘(Motel或Holiday Inn)都有設備齊全的私房 。因此投資於旅館業者,住宿和營業這兩件事都可以同時解決,一投資下去,馬上就可以“安居”,也可以“樂業”;世界上還有這麼便宜和方便的投資嗎?

  1. 用語簡單

在外地生活和做生意的另一個問題就是“語言”。旅舘業的用語,很簡單,也無須受到文法之拘泥。其常用語言不出下列幾句卽可應付了。

(1)Good morning (Good night)

(2)How do you do (How are you)

(3)Good bye (Come again)

(4)Thank you (you are welcome)

(5)Chick in (Chick out 12 o’clock)

(6)One bed room (two, Twin-bed room)

(7)Room No.27 (按照 Unit 的數目)

(8)Here is the key

(9)20〜50 dollars.

在台灣念過初中的英文程度,就夠應付自如了。

  1. 個個有工作

全家老少,除了稚齡嬰兒外,個個都有工做,或淸掃、或洗濯、或整理房間、床舖等,個個不吃閒飯,也不要到外頭去披星載月、櫛風沐雨。

  1. 日日見財

日日見財,利潤優厚。一般的住宿率(occupaney)都有七、八成,到了觀光季節卽供不應求。在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初期投資,光是房屋和地皮的漲價都不得了,至少漲得四、五倍,在好地區的,漲得十倍的,比比皆是。因此每日的房租就成爲鈍益了。況且沒有賒賑。俗語說:「無賒不成店,賒了店不成」。投資這一行業,絕對沒有這個問題這毎次交易的時候,都是“房租先來,才給鑰匙;所謂“You give me money, I give you key”(不要文法)。其中多半是以現鈔交易,卽可增收些利外之利了。

如此有多方面之益處,而且厚利的生意,何樂而不爲?此乃新移民趨之若驚之理由也!

四、台灣人的社團及其活動

據1979年的“TAIWANESE LETTERS”說「大約有十萬台灣人居住在美國和加拿大」又說「有下列主要的台灣人社團在北美洲:

【美國】

(1)台灣語言推廣中心

CENTER FOR STUDIES AND PROMTION OF TAIWANESE LANGUAGES, to promote studies and use of Taiwanese languages.

P.0. Box 82, Endwell, New York 13760.

(2)台灣人權協會

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to promote respect of basic human right of the Taiwanese people and to assist political prisoners and their families in Taiwan. 7813 Gabacho St., Carlsbad, California 92008.

(3)台灣人民自決運動

FORMOSAN CHRISTIANS FOR SELF-DETERMINATION, to promote the cause of self-determination for the political future of Taiwan and work for the emergence of a free and just society in Taiwan.

18th Floor, 475 Riverside Dr, New York, New York 10027.

(4)海外台灣民主同盟

OVERSEAS ALLIANCES FOR DEMOCRATIC RULE IN TAIWAN, to promote democracy in Taiwan.

P.O. Box 57355, Washington D.C. 20037.

(5)北美洲台灣基督敎會協會

TAIWAN CHRISTIAN CHURCH COUNCIL OF NORTH AMERICA, to promote cooperation and coordination of Taiwanese Christian churches in North America.

  1. S. Woodlawn Ave. Box 65, Chicago, Illinois 60637.

(6)西雅圖台灣基金會

TAIWAN FOUNDATION OF SEATTLE, to advance the cause of the Taiwanese majority.

P.O. Box 5744, Seattle, Washington 298105.

(7)台灣商會

TAIWAN MERCHANTS ASSOCIATION, to provide business information to the Taiwanese bussiness community.

475 5th Ave. New York.

(8)

TAIWANESE ALLIANCE FOR INTERCULTURE, to promote education, culture and well-being of the Taiwanese in the U.S.

P.O. Box 6822, San Jose, California 95125.

(9)

TAIWANESE-AMERICAN SOCIETY, to dissiminate information of Taiwan and the Taiwanese people.

P.O. Box 28357, Washington, D.C. 20005.

(10)全美台灣同鄕會

TAIWANESE ASSOCIATION OF AMERICA, with 65 local chapters in the U.S.; to promote fellowship and general welfare of the Taiwanese in the U.S.A., and to enhance mutual understanding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Taiwanese and their local communities.

P.O. Box 2461, Springfield, Virginia 22152.

(11)世界台灣同鄕會

WORLD FEDERATION OF FORMOSAN CLUBS, to coordinate activities of Formosan Clubs all over the world.

P.O. Box 6280, Silver Spring, Maryland 20906.

【加拿大】

(1)台灣人權協會加拿大本部

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to promote respect of basic human rights of the Taiwanese people and to assist political prisoners and their families in Taiwan.

P.O. Box 84, Station “Q”, Toronto, Ontario, M4P 2L7, Canada.

(2)溫哥華台灣基金會

TAIWAN FOUNDATION OF VANCOUVER, to advance the cause of the Taiwanese majority.

P.O. Box 487, Station “A”, Vancouver.

(3)

TAIWANESE-CANADIAN ASSOCIATION, to promote fellowship and general welfare of Taiwanese in Canada.

P.O. Box 1101, Station “A”, Vancouver, B.C. V6C 2N3, Canada.

—九八二年第九届“世界台灣同鄕會”在休士頓召開的時候有下列在北美洲台灣人的社團代表分別報告各社團活動槪況。

美麗島代表許信良

北美敎献表彭良治

台灣人權協會代表許瑞峯

台灣公論報代表羅福全

台灣時代代表蘇英明

北美洲台灣人敎授協會代表李文雄

海外政論代表張金策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代表蔡同榮

台灣協進會

台灣前進會

協志會等。

由此觀之比之一九七九年已有增加幾個新的社團了。

鑑於北美洲台灣人社團發展的特徵是多元化,它的內容日趨多彩多姿,玆將一九八二年底現在北美洲的台灣人社團分類如下:

  1. 報社

(1)美麗島週刊社

(2)亞洲商報(現已停刊)

(3)台灣公論報(其餘尙有地區性不定期的報紙和雜誌)。

  1. 政治

(1)台灣獨立聯盟總本部

(2)台灣獨立聯盟美國本部

(3)台灣獨立聯盟加拿大本部

(4)台灣海外民主同盟

(5)台灣人權協會

(6)海外政論

(7)台灣人公共事務會

(8)台灣時代

(9)台灣協進會

(10)台灣前進會

  1. 聯誼

(1)世界台灣同鄕會聯合會

(2)全美台灣同鄕會

(3)各地區台灣同鄕會(四十六個分會)

(4)各校校友會

(5)各姓宗親會

(6)各地老人會

  1. 學術

(1)北美洲台灣人敎授會

(2)休士頓台灣化工會

(3)科工會

  1. 文化藝術

(1)北美洲台灣文藝協會

(2)南加洲台灣音樂社

(3)台灣文學硏究會

(4)台灣語言推廣中心

(5)華府台灣硏究社

(6)文化服務社

(7)台灣協志社

  1. 基金會

(1)台美基金會

(2)陳文成敎授基金會

(3)中西部台灣基督徒基金會

(4)台灣基督徒敎育基金會

  1. 經濟

(1)金洋銀行

(2)洛杉磯

(3)各地信用合作社

(4)各地台灣人商會

  1. 基督敎

(1)台灣人民自決運動

(2)全美長老敎會台灣敎會聯盟

(3)北美洲台灣基督敎會協會

(4)各地七十六間敎會

(5)北美洲台灣宣道協會

(6)台語福音敎會總會

這些年來正如台灣公論報「一九八二年回顧」所提出,台灣人的社團呈現—片欣欣向榮的蓬勃朝氣,各團體可謂充分發揮崗位功能,積極爭取台灣人的權益,尤其在美國,台灣人社團被譽謂「最有團結的少數民族」。

總之!這些社團都是海外台灣人自動自發建立的團體,正因爲如此,有它的獨立性與滋長發展的潛力,絕非任何寄生性的御用或奴役性的團體能效法的。這一點應該是海外台灣人最値得引以爲榮及驕傲的。

當我們回顧過去北美洲台灣人努力的成果而展望未來時,我們的內心是充滿希望的,每位同鄕都知道,發展海外社團,貢獻台灣的事業,還在改進和充實。可是我們相信,基礎已奠定,今後的加速發展是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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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from A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Taiwanese Christian Churches in North America 北美洲台灣基督教會開拓史 / 黃武東 /06/1986

Posted in 1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