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協會的開始與現況
作者:張丁蘭
在台灣人的運動中,我致力於台灣政治犯的救援與人權維護的工作。在戒嚴時期政治犯和他們的家屬是人人都想避開的可怕人物,不但不敢去救援,反而怕惹一身禍。為了打破國民黨對外聲稱「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沒有政治犯的國家」的宣傳,資料的收集是最重要的工作。早期敢冒險收集政治犯的名單並傳到海外的人士,就只有田朝明醫師和陳菊而已。
1976年,我召集紐約十二位台灣婦女,創辦全美第一個台灣人權組織——北美洲台灣人權協會,開始有組織地與國際媒體、人權組織、教會團體與美國國會聯繫,使他們逐漸瞭解並重視台灣嚴重違反人權的事實。1978年,人權協會促成美國有名的人權律師雷諾維恩等人來台調查。隔年美麗島事件發生,人權協會更動員全美台灣人寫信給美國國會議員,甘迺迪參議員辦公室收到的信件創下有史以來數量最多的紀錄,他甚為感動,也從此對台灣問題投入更深。除此之外,我連絡美國政界、教育界與教會團體組團,由美國司法部長克拉克率領來台觀察美麗島大審;克拉克一行人回到美國,立即在聯合國大廈舉行記者會,向全球宣佈:「美麗島事件,受審的是台灣政府。」由於海外的強烈反應,國民黨不得年做做樣子給外面看,才有所謂公開審判。美麗島受難者的理念與英勇的表現,對台灣人民來說是一場歷史性的政治教育。
介紹:
全美台灣人權協會
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海外台灣人自1960年初期討已經開始從事救援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政治受難者的家屬和反抗國民黨違反人權的運動,當時只是每逢有政治迫害或違反人權事件發生時,大家集合上街頭。累積多年經驗,大家覺得如果要有效地打擊國民黨,和有所收穫,必預要有行動組織化並應對國民黨施加國際的壓力。
1976年,張丁蘭與紐約附近地區的台灣獨立聯盟盟員和熱心婦女樣括戴惠美、林麗嬋、林千鶴等十餘位,成立了「台灣婦女維護人權委員會」(Committee For Taiwan Human Rights)。張丁蘭擔任工作的推行和協調的負責人。經由有人權工作經驗和有大局視野的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司馬晉(James Symour)的建議該委員會改名為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台灣人權協會」(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於焉誕生。
同年,在加州洛杉磯地區,許世楷、許千惠、郭清江、張綺石、鄭德和、王廷宜(泰和)等熱心台灣人權的同鄉成立了「台灣人權及文化協會j (Taiwan Human Rights & Culture Association)。因為兩個團體的目的和目標相同,二方同意在「台灣人權協會」(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這枚大雨傘之內推動人權工作上共同合作。
2014年全美台灣人權協會會長:洪榮隆,副會長:楊明昊,秘書長:蔡靜煌,財務:李賢群,理事:王泰和,李豐隆,洪榮隆,翁秀蕙,傳淑彬,李賢群,黃根深,蔡靜煌,陳碧惠,楊明昊,蕭玉源,陳姿惠,林純容,林泰,林敬賢。
摘自 張丁蘭的故事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