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前之大車禍
作者 劉怡明
這場大車禍發生在美國內華達州塔虎湖 (Nevada, Lake Tahoe)山坡路上,因為距今已有五十年了,首先要將當時之時空背景簡單交代一下,不然有些讀者看不出作者在說什麼。
1964年9月中旬,我從台灣到美國來留學,我拿了美國奧勒岡大學 (U. Of Oregon)之免學費奬學金;每學期只繳美金$32元之學雜費(圖書館費、學生可免費進入球場看球賽、使用室內游泳池、聽音樂演奏會等等),但吃與住要自理。當時美國之物價:一加侖汽油2毛錢;一枚郵票5分錢;一個漢堡2毛錢;一打雞蛋一毛二分錢,生活費算很便宜。記得我一個月之吃、住生活費大約40元美金左右就可打平。
五十年前之台灣還是一個以農業為主之經濟體,人民窮;政府也窮。當時一般公務人員,如老師:月薪台幣800元,折合當時美金20元,我想現代年青人一定不會相信。政府為了要控制外滙流出,每一個留學生只准申請大約1,200元美金帶出國,大約只足夠一學年之生活、學雜費,第二年之生活費就沒著落了。美國移民局知道此情形,准許外藉留學生在學期中可在大學校園裡打工,暑假三個多月可出外工作,如到餐廳、工廠、賭場等等地方工作,但學期一開始就得回學校唸書,違規被捉到者,會被遣送回台。
一個學期很快就結束,幾乎每個留學生都急著找工作,籌點下學期之生活費,不打工的少之又少,所以學期一結束的隔天,我與三位台灣來之留學生坐了9個多鐘頭之Greyhound Bus(灰獵狗Bus,是當時相當流行之州際長程Bus),到內華達州(Nevada)避暑勝地Lake Tahoe (塔虎湖)之賭場找工作。我們學校因為學期結束較晚,賭場好的職位已被早來申請的人拿去了,我花了三天找到一叫Porter之工作,是一穿著黃色制服打雜清潔工,如拿吸塵器,去吸賭桌上之煙灰或煙灰缸裡之煙灰,有時搬運slot machine(吃角子老虎)到機房,調整機器,吃進幾個硬幣要吐出幾個。據說百分之七十之賭場收入就是靠這吃角子老虎賺來的。有一次我搬運時,發現吃角子 老虎之桌旁有一貴重之黃金手鐲,我拾到了之後馬上交給領班,隔一天失主一位華貴的老太太來領回,說要見我一面,因為那手鐲是她傳家之寶,且很值錢,當場要給我五十元之小費。可是被我婉拒了,心想堂堂一個留學生拿人小費多麼丟臉(完全是在台灣被洗腦之士大夫觀念作祟,搞得現場很尷尬),這可是東西文化落差之原因。
我的工作時間是從早上清晨四點到中午12點,叫Graveyard shift(大夜班),這一班之賭客不多,工作量並不大。賭場最忙的時間就是中午12點到晚上十一、十二點,賭客最多也最忙。我們的工資大約一塊半美金一小時,一天工作八個小時,一週工作七天沒休假,三個月打工估計可淨存美金千元左右(扣去租房、三餐、稅金等等)。
不休不息的忙碌打工到勞工節(Labor Day,1965年9月6日),這時大部份暑假打工學生都回去學校註冊上課,我的學校因放暑假較晚,因之也較晚開學。當時我是準備9月20日才回學校。勞工節前一天,有一位在同一班次打工之李姓同學(加州柏克萊大學;犯罪學博士生),因他正在追求一位也正在打工之日藉女生(華盛頓州大學),勞工節那晚要去夜遊塔虎湖(Lake Tahoe),為此日藉女生送行,要我當電燈泡,我一口答應,另外姓李的又去找了二位與他合租之馬姓及一香港來之學生一起去,這位姓馬的是拿台灣教育部國科會出來深造之教育行政學博士生。這二位都是我第一次見面,姓馬的這位,臉大面四方,一看就是人材,前程無量,我們都叫他馬部長。香港來之那位學生,忘了他姓什麼,他有車子就由他開車,當我第一次見到他時,覺得他的臉陰森森、印堂不清。
勞工節當晚一車五人用完晚餐後,就開始觀賞出名之塔虎湖夜景。晚上九點多我有點疲倦,就在車上睡去了,我坐在車子後面之右邊,日藉女生坐後面中間,姓李的坐左邊,前面坐的就是姓馬的與開車之香港學生。那知晚上十點左右,一場天大之大車禍就在那時發生。當時我正在睡覺,沒見到車禍發生之現況,有人事後告訴我,這算是不幸中之大幸,否則那現場之慘狀會常常出現在我的惡夢中。
過了兩天,既48小時後,有一位姓德的同學到醫院來看我,這位姓德的同學與我同在奧大留學,父親是蒙古人在台灣之國民代表,我們都叫這位德同學為德親王,講話直率又有點性格,老德是與我合租房子室友之一,他有車子,早上清晨四點上班,由他開車載我們一起去打工,條件是每日早上,為他準備一份早餐,算是合情合理。他來醫院看我時,我正在昏睡之中,但是似乎聽到有人輕聲細語向我說“老劉、老劉,你知道你在那裡嗎?”說了四、五次,有點煩,我當時回答說:“在租房裡睡覺,不要吵我。”可是他一直這樣的在問,我覺得有點不對勁,平時這位仁兄不是那麼輕聲細語說話的,一打開眼睛發覺天花板及牆壁全都是白色的,我的右腳打了石膏被吊在空中,還有頭部包了一大包白紗布。他又問我,我在那裡,知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我一時被楞住,講不出話來,這時我看到這位德同學眼眶紅了,好像在落淚。事後他告訴我,當時他以為我是植物人了。原來這場大車禍坐在前位之二位,當場被從山坡上面超速衝下來之車直撞當場死亡,坐在後面左邊之李姓同學肝臟重傷,坐在中間之日藉女生頭部撞車頂,聽說變成植物人,我是外傷最慘重的人,兩部車子互撞時,我被拋彈出車外,滾到山坡下十幾公尺左右,撞到一塊巨大石頭才沒繼續滾下去,可是我的頭破滿臉是血,縫了四十多針,右腳斷了要打石膏,下頜骨破了裝了一支不锈鋼,我的外傷在三位生還者之中最為慘重。
這場大車禍二死三傷,隔天就變成美國西岸電視台、報紙之大新聞,奧勒崗大學外國學生顧問Dr. Ghant及賭場老板領班都送來一束花及慰問卡,有一位同班打工之尼泊爾留學生(在Univ. of Arizona留學,據說是尼泊爾王室繼承人之一),也到醫院來慰問我,平時打工時與他只是點頭之交而已,會來看我,使我非常感動。另外住在加州洛杉磯之表姊、表姊夫從電視、報紙上看到我車禍受傷之報導,隔天就從洛杉磯一路開了將近十小時之車來醫院看我。唯獨在舊金山之所謂中華民國領事館(1965年當時台灣還是聯合國會員,五大安全理事會國之一,1971 年被聯合國趕出由中共替代),連一通電話來慰問都沒有。那時的傳聞是領事館人員一天到晚都忙著打麻將。駐在國外之領事館應是為居住之國外之僑民服務,可是當時台灣還在戒嚴時代,舊金山領事館有如衙門,拒僑民千里之外,一般留學生對領事館人員很感冒。
在醫院躺了15天,我要求主治醫師讓我出院,他說病情嚴重,至少要住院一個月,我慌了,因為若超過9月24日沒回學校註冊,可能會被送回台灣,他說這個我不必操心,絕對不會發生的。我可每天要求他讓我出院,他煩不過我,就在9月20日同意我出院,但要我回到奧勒崗大學時,一定要到大學附屬醫院定時檢查。坐了灰獵狗Bus回到奧大,隔天即馬上要去選課註冊,可是外國學生顧問不同意,要我休學一年,我苦苦哀求,我選的是數理科,這學期不選就要等明年才有開課,如此會荒廢學業。其實我主要的考量是我沒有足夠的生活費渡過這一年,而且身體情況如此,也沒有人敢請我打工,學生顧問硬是不准我選課,他這第一關不過,教授們就不會讓我選課。我是急慌了,硬著頭皮,走到要選之電腦課程Dr. Andrew辦公室,他正與人打電話,見我進去拿了一張選課單,揮手讓我給他單子,一看都不看就在課程上簽名了,我如釋重負,感謝老天,大為喜悅,如法泡製,第二、第三要選之教授看到已有教授簽名了,就也都簽名,拿了註冊單去繳了美金$32元學雜費,再回到外國學生顧問給他,他要登記有多少外國學生這學期回學校註冊,當他看到此繳單時,臉色很難看訓我一頓,為何如此不知愛惜身體,說我還年青(當時我才26歲),為何不能休學一年,可是他那裡知道我之財務情形呢?說起早期留學生,為了籌生活費不知有多少心酸之事。
能順利選課上學,心裡放下了一塊大石頭,但事情並不就這樣通順,二個月後,大概在11月左右,收到了醫院送來住院15天、開刀手術等等之帳單,打開一看我差點昏倒,帳單是我要繳美金$24,000.左右,當時美國每年平均所得五千八百元,這帳單有如天文數字,但我並不在怕,因為我們三位生還者聯合控告對方開車者肇事闖大禍,要求賠償,我的部份是要求賠美金50萬,是足夠付那筆醫藥費。那時我才來美一年,根本不知美國之法律,以為我是受害者,醫院要去向闖禍者要錢,也就不理這帳單。兩個月過了之後,討債公司找上門來了,我還理直氣壯與他們辯論我的看法,但討債公司說事有主,我是直接受益者,花費了醫院之資源,應向我收取醫藥費,說也有理,可是我就是沒有錢繳付,討債公司三、二天就到我住之宿舍來要錢,真是煩不勝煩,我就找外國學生顧問尋求如何處理這筆醫院之款。顧問推薦我去見商學院商事法之教授Prof. Miller。首先,我告訴Prof. Miller車禍住院及討債公司追討醫藥費之經過,目前在訴訟中,我在銀行只有美金八百多塊之生活費,討論結果,他說他會幫我寫一封信,影印銀行存款簿,付一張美金15元支票,寄給討債公司,副本給醫院,每月如此做,二年過後就會沒事了,那時我是半信半疑。
那知美國是人權國家,窮人還是要吃三餐,以當時我之財務能力,每月只能付15元美金,表示我有償還之意願,所謂二年之statutory limitation(法定時效)一到,債務既可全部抵銷。果然寄了三個多月後,討債公司來信說醫院收到州政府之補助金,我的債務全變成呆帳而報銷,總是過了這一關,可是這段時間精神上受到之煎熬,那時是很難忍受的。
過年(1966年)之二月中旬,打在右腳之石膏可以鋸掉了,行動可自如方便行走,宛如一個新生人。當晚為了慶祝我恢復了健康,買了一張票看電影去,這是一部戰爭片。很多人民被迫背離家鄉,流浪在冰冷之山坡等等,讓人看了心酸,見景傷情,這時我也想到我才來美國留學一年還不到,就遭遇到如此天大地大之車禍,身體受重傷,頭破腳斷,又不敢向在台灣之家人講,討債公司之追討醫院醫藥費,加上學業之壓力,離家千里,一人獨自在這裡受苦受難,情不自禁的抽泣起來,拿了手巾不時的擦拭掉落下來之眼淚。電影一結束,坐在我後排之一對夫婦,走到我面前自我介紹,認為我是性情中人,看到劇情中難民受苦而流眼淚,想與我做朋友,要請我到他們家裡吃頓晚餐、聊聊天。當時我是錯愕了,啼笑不得,也沒有機會告訴這對夫婦我所遭遇車禍之事,以功課繁忙之故婉拒了。二、三天後校園裡碰到這位先生,原來他是學校裡之教授,天下就是有這麼巧之事。
我從小喜好運動,書唸的還可以,但運動神経則較發達。出國前一年即 1963 年,我參加的南友足球隊,代表台南市參加台灣省運足球賽,榮獲冠軍。來到奧勒岡大學念書第一學期,我就被選為奥大足球隊 11 名正選球員之唯一亞洲人(那時我可能是全台灣人能代表美國大學球隊之第一個台灣人)我身高 176 公分,踢中衛,跳起來空中頭頂球沒問題,能攻也能守精力充沛。右腳石膏鋸掉後,念念不忘的是我還能踢球嗎?一禮拜後,我去問骨科醫師是否可再下場踢足球,醫師的答覆是 OK,我非常高興就再加入我喜好的奧大足球隊了。
這場車禍之肇事者是賭場一酒吧之工作者,當晚他喝醉酒,高速開車直撞到我們之車子,可是他並沒有買汽車保險,我要求賠償之美金五十萬元,一毛也沒拿到,他被判六年,關了二年就出獄,這場大車禍就是如此落幕。
有很多很多人告訴我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可是我不知“必有後福”是什麼,因為2001年911紐約(New York)世貿大樓受到恐怖份子劫持兩架飛機撞擊之浩劫,早上8點45分左右發生時,我正在北樓(受碰撞之第一樓)上班工作,花了二十五分鐘,拼了老命逃跑出來,親眼目睹大樓被熊熊炬火延燒,上百人活生生從高樓跳下來,當場喪生及大樓崩塌之慘狀,又是經歷了一場大災難 (讀者若有興趣,可 Google ” 911 世貿大樓 劉怡明” 既可看到作者寫之一篇文章)。事後,我又想到什麼是“大難不死,必有後福”,我沒有升官發財,買過彩劵也沒中奬,所謂後福在那裡。經過一段時間的思考再思考,我終於開竅想通了,那就是車禍受大傷後,還能順利註冊上課,完成學業、拿到學位、找到工作、娶妻、買房、生有一對兒女,這時也有四個孫子女。難能可貴的是兒女都有正當職業,又都住在我住的五分及十二分鐘之車程,可說我幾乎每天都可看到他(她)們。美國幅員廣大,一家人能住在如此相近之地方,有時接送孫子孫女上下課,或者載他(她)們去學鋼琴、游泳、踢足球、跆拳道等等,有時全家一起出國旅遊,機票他(她)們自己買,旅館及三餐我買單,任何一人生日那天,都會聚集在一起吃頓飯慶祝一下,就有如三代同堂之福氣,所謂親情無價。我說這是我的後福,也是上帝給我之最大祝福。
經過這場二死三重傷之大車禍及 911 紐約世貿大樓崩塌三千五、六百人喪命之逃難,使我深深體會到人生之無常。
過去的 「昨天」己成歷史,有如大江東去,永遠也喚不回,
未來的 「明天」是那麼遙遠,有如山峯上之浮雲,朦朧不清,
現在的 「今天」是那麼的真實,那麼美好,自己可掌握,
日出東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何不好好的過着快樂的「今天」。
聖經箴言書17章22節有句話 :
「 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 」
A joyful heart is good medicine, but a crushed spirit dries up the bones。
願與讀者共勉之。
源自 劉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