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 一個黑名單的自白/廖明徵/12/2019

一個黑名單的自白

廖明徵

一、引言

休斯頓莊峻華先生花了很多心血去挖掘查證三十名在休成被國民黨政府禁止或刁難回台的台籍人士。他寫了一篇文章「出土休城黑名單」登在台灣公論報(7-24-1989)。這篇文章傳入島內引起環球日報的記者陌上桑的注意。只是這些人都是名不見經傳,猜也猜不出何以被國民黨列名刁難,所以他來信追蹤,希望知道這些人的背景和被列入黑名單的理由。我一向敢做敢當,既然名列前茅,二十七年不得回台,我就不打自招。其實我相信我的所作所為國民黨都有存檔,我沒做的也歸罪到我頭上來。我最痛恨特務無孔不入,稍有反對國民黨政府,就列名刁難,逼人不得不上梁山。

 

二、求學經過

我是在1935年出生於苗栗通霄,但是我對通霄一點印象都沒有,因此不好意思說是通霄人。我在台中住的時間最長,其次是台北。中學上台中一中,大學讀台大藥學系,緊接著念醫學院生化研究所。1960年畢業後當了一年兵,因為碩士當是在台灣是稀貨,貨以稀為貴,我就被派去國防醫學院當教官,所以我是住在自己家裡當兵的-退伍後在台北醫學院當講師,教一年數學概論和有機化學,之後才來美國繼續深造。1962年入休斯頓貝勒醫學院;1965年完成生化博士學業。這是我求學的過程。

我做學生的這一階段,非常好學,成績也相當好,總是在前一、二名。我畢業台中一中的成績是全校第二名;大一時我的成績高居全校第二名。遺憾的是總會有那麼一個人超在我的前面。台大有很多才子,這第二名德來也相當不容易。我們這一屆後來出了兩位高考狀元,這兩位是陳隆志和施啟揚。我敢誇口地說我大一時的成績比他們要好一點點。說起施啟揚,他就是我在台中一中很要好的同學,情同手足;這關係一直維持到我來美國他去德國為止。李敖的自傳也提到施啟揚。李敖是我們在台中一中的同學,大怪人一個,不過在某些方面很有才華,寫文章和罵人很少有人比得上他。李敖把施啟揚罵得狗屁不如。被李敖點名批判的人只好自認倒霉,我還沒有看過一個仁和他對罵贏過他。我的同學當中,我最欽佩的是謝聰敏和林國華,他們犧牲自己成全大眾。

來美國以後,我一直在做癌症的研究,一度在安德遜癌症研究所當副教授。1980年轉到伯金斯基癌症研究所當生化系主任至今。我和李敖有相同的怪癖,即是反傳統。我對癌症有我獨特的看法。我的見解漸漸引起學界的注意。近年開始有人邀請我作專題演講。我每年差不多要去歐洲走兩趟。一位瑞典的癌症專家親口告訴我,他們的國家非常重視我的研究。不久前台灣的中西醫學基金會的秘書長崔玖教授來訪,他是要把我們治療癌症的方法引進台灣,所以來這裡作初步的調查。她告訴我有意邀請我回台灣講學,時間未定。我沒有告訴她我是不能夠回台灣去的人。也許她看了我的檔案後就會收回成命,也許沒有看檔案就送來邀請書。這個基金會後台相當硬,董事長是蔣彥士,董事包括陳立夫、吳大猷等人。有這些大人物的邀請書,是不是仍然拒絕我回台?等著瞧吧!

 

三、榮登「黑名單」

我的不良紀錄大概從1965年就開始了。來美後我一直和張燦鍙住在一起。張燦鍙我在台大就認識。他是化工系的高材生,和我同年級。我們大一、大二的化學課都在同一班,他又相當活躍,當代聯會主席,所以不跟他同班也認識他。當研究生時大家忙著趕論文確實沒有時間去談論其他的事情。當時也沒有談論政治的風氣。我和他同寢室有三年之久,政治沒有談上半句,倒是我把他訓練成酒鬼,其實他不喜歡喝酒,三年後偶而也和我醉在一起。

1965年夏天,張燦鍙的博士論文已寫好了,我還在埋頭趕寫。有一天休斯頓郵報刊出一篇歌頌蔣介石的讀者投書。台灣常見的八股文章搬到美國報紙,把蔣介石形容像神一樣的民族救星。張燦鍙看了氣不過來,加上閒來無事,就寫一篇文章反駁,可是他又覺得勢單力薄,於是找人壯膽,我是被他捉到的四個壯膽的人之一。於是五個人一起用真姓真名投書,連地址也登在報上。那篇投書說蔣介石不可能是民族救星,中國人討厭他,把他趕出大陸,台灣人更是恨透了他,因為他屠殺了兩萬台灣人菁英。這個有名有姓有地址的讀者投書,想辯也無從辯起,我認了。第二件是參與示威。1970年2月28日休斯頓舉行第一次向台灣領事館示威的活動,葉國勢志願帶頭,所以他必需出示真面目。其他的人沒有必要暴露身分,可以戴上面具。我不喜歡遮遮蔽蔽,所以那一次示威是我們兩個人出示了真面目。此後麻煩就來了。申請弟弟來美探親不准,我回去更是不行,連印鑑證明都不發。就這樣投書一次,示威一次,登上了黑名單。

莊文說我內人簽證沒有問題,他只說對了一半。現在她的問題可能比我更嚴重。去年她回台的申請也被拒絕。十六年以前她確實回台三次,每一次都拜託一位外省人找關係代辦手續。我在台灣的朋友很同情我不能回去,有一次內人回去時她們特別為她舉行歡送會,施啟揚也去了,大家異口同聲要他替我想想辦法。

後來他來了一封信要我寫一篇悔過書,沒有悔過書他幫不了忙。他還替我起稿從交友不慎誤入歧途寫起。我沒有寫那麼一篇悔過書,所以到現在還是回不了台灣。我加入台灣獨立聯盟是以後的事情,反正我沒加入國民黨也把我當作是盟員,乾脆就加入,我是被逼上梁山的。

我對台灣人社團非常積極的參與也是被拒絕回台的一個原因。台灣人社團的成立諸如台灣同鄉會、台灣人信用合作社、FAPA、專業協會、台語學校、青少年協會等等我都扮演重要角色。可是上面我所舉的這些並不是構成我絕對不能回去台灣的理由。批評國民黨政府和示威已是家常便飯。台灣獨立聯盟的盟員已有好多人回台,連重要的幹部都獲准回去了,我這個小人物才沒有禁止的必要。社團的領導人更不用說了,全美會的會長可以自由出入台灣,我這小小一個都市的領導人算得了什麼。想一想主因是出在1978年我當休斯頓台灣同鄉會會長的那個時候,那一年美國承認中共,這裡的領事館派何益民作說客,希望同鄉會和國民黨政府聯合抗議。我不但拒絕所求,還作相反的事情,公然支持美國承認中共。新聞媒體如獲至寶,把訪問焦點集中在我身上。當時我有好多機會去闡述台灣人爭取獨立的意願。電視、電台、報紙不斷的播報我的訪問。國民黨特務的請求,我沒領情,公仇可以不報,這種私仇非報不可。這注定了我不能通過休斯頓協調處這一關。其實國民黨做事並沒有絕對標準,1979年葉致君為了競選僑選委員想建立一點業績,於是拜託楊明耕出來組織歷屆台灣同鄉會會長回台訪問團,去向國民黨歌功頌德,一切費用由他們負責,我一口回絕。所以他們想利用我的時候可以讓我回去,我不甘被利用就別想回去。總而言之,黑名單是國民黨處罰不聽話的台灣人的一個手段,沒有什麼標準,其中很多是特務為了報私仇。這種刁難難不倒我,只更增加我和國民黨爭鬥的決心。

 

 

Source from the book of “Taiwan Independent Movement in Houston, Page 236 -237 ”  by Mr. Cheng Chuang/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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