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7. 我的留學生活/李彥輝/2015/06

我的留學生活

作者 李彥輝

1964我服完預備軍官役後,想到基礎醫學造福人群、貢獻社會遠比臨床來得大。我乃放棄留在臺大醫院擔任住院醫師,申請加州大學(洛杉磯)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UCLA)藥理Ph.D.選此校乃因南加州天候好、東方人多、離臺灣近,此時已有高醫藥理主任杜教授、蘇博士,還有許校友在那深造攻Ph.D.有照應不會孤寂。申請入學及獎學金後,不久就收到回信,UCLA給了我RA(Research Assistantship),錢夠繳交學費及生活費,還有餘錢寄回家。

因為得有RA之研究所獎學金之故,因此可免試出國留學,簽證也沒受刁難,問幾句話就順利通過。取得F1 Visa。接下來機票,幾經父母借籌,乃買到民航空運(CAT),1964年9月4日由臺北松山到東京羽田再改搭泛美(Pan American)由東京經夏威夷火奴魯魯到洛杉磯之單程機票,心想既經停東京乃順道在日本停兩天觀光東京,反正來得及註冊。

終於9月4日在家人、親戚與朋友及同學送行下,揮別故鄉(家父送到機坪),搭CAT機去日本。到達羽田機場後,行李寄放在對面之羽田東急旅館,隨之由在機上認識之友在日之女友陪同逛東京之銀座、皇城、二重橋、東京塔、國會議事廳及上野公園等。首次到國外,驚訝於東京之高樓大廈,整齊清潔之大道,燈光閃爍,印象特深。惟一失望的是,在日本東京坐計程車並不是每部均可搭,有特定者(往特定之方向),通常上頭會標示,只不過人生地不熟,祇有問等車之日本人,要搭往何方向(標識)之車才可到達目的地。

次(5)日,再轉搭泛美航空班機。於9月5日當地時間上午抵達Honolulu火奴魯魯,雖有幾小時停留,有機會逛,但太累了,只好在機場休息等另一泛美飛往Los Angeles。終於在午夜時到達燈火通明,機上看似棋盤的「天使之城」-洛杉磯Los Angeles。許校友來接,但另有他事,請另一在UCLA攻電機之劉兄,先接回UCLA所在之Westwood某宿舍暫住。次晨睡覺起來,許兄來。先至街上Drug store買薯條(French fried)充飢(才知道美之藥局乃小百貨行,且時賣食物)。他問我累不累,有無興趣去參加同鄉會之Picnic。因身體已恢復乃答應和他一齊坐車到Redondo Beach(機場附近海邊)洛杉磯臺灣同鄉會之Picnic,在那裡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遇見十項運動聞名於世之C.K. Yang楊傳廣。

星期一許兄帶我去見藥理系主任Prof. Dermot B.Taylor,註冊入學選課。方告知所有外國畢業學生均需參加英語檢定測試。根據所得成績,好的不必補選英文,次之得選一學期,差則一年。我那時剛到美只一兩天,尚未多接觸說英語的人,如果早來適應或許會好些。來前學校並未告知有此測試,考試結果,尚差強人意,屬中等,得修一學期英文課。除英文外,選了藥理學、生物統計、物理化學(化學系開,但屬乙種)及藥理實驗,至於詳情,待後再談。

來美留學、食衣住行均需解決,為了食住方便,且有機會學習英文,乃登記住入學校附近山坡上,並非正規學校宿舍而是兄弟會辦之Fraternity Hall,食住在一起,但需輪流洗碗、掃除。同室有四人,來自各方,有美國人、非洲人、亞洲人,有undergraduate,有graduate,作息時間不同。才知非洲人對美國又愛又恨,甚至說將來回去自己國家,因瞭解了美國,認清她之真面目,我會第一位起來反美。

在洛杉磯「行」是最大問題,公共交通亦即公車很是不發達,例如搭公車由UCLA所在之Westwood去市中心downtown,在Wilshire Blvd.等車,車班又少,開開停停,至少一個小時以上。自己開車若不塞車只須十五分鐘,快得多,方便多。可說「沒車就沒腳」,「行不得也哥哥」,因此之故,在臺有人介紹認識住在Pasadena之陳姓富商,乃帶我去Auto Auction場去買舊車,偌大拍賣場,人擠來擠去,眼見沒希望標到所要的,陳先生竟指一輛中型Pontiac Tempest說,你若有興趣,我們可出價買下,我乃答應不想空手而回,開學後,功課也會忙,乃以X百元買下,由他開回我住處,此部車乃我在美購入之第一部舊車。後來又向室友楊銀圳買入Plymouth Special(圖1),買新車則待學成後。有了車就得去考執照自己駕駛,考得Learning Permit後,乃央請實驗室助理,每晚深夜清晨時分到離學校附近之Santa Monica Beach(太平洋之東岸海邊)大停車場,沒車時練車。連續兩個星期,因為是Automatic較容易學,乃到Santa Monica去考路試。加州路考在街上考,沒有特設考場,難易依交通情況而定(除平行停車Parallel Parking,在試場附近外)所幸還好通過了,從此成為「有車階級」。

287_我的留學生活1圖1:Plymouth Special

說起Driving我有次不大不小的車禍,所幸沒大體傷。在UCLA求學時,有次參加同鄉會在好萊塢附近之Griffith Park舉行之Picnic,我約和時任駐洛杉磯周總領事相見,到後因尚未有人來,時間還多,知附近山上有Griffith Observatory天文臺,值得一看,乃各開車上山去看看。看完後,沒料到上坡時不覺陡,下坡時才知事態嚴重,沒繫安全帶,又沒心理準備,也不知下坡要用低檔3或4一路滑下來,無法剎車,眼見一邊是峭壁懸崖,若掉落下去必死無疑,乃向另一邊撞去而使車停下來,車全毀,人稍有前額裂傷。周總領事在後看到,於是用他車送我去UCLA Hospital急診,他也錯過了參加同鄉會理解同鄉會真面目之機會(那時同鄉中有不少政治活躍人士)。車已毀不敢告訴在臺家人,說已沒必要自己有車,賣了。無車一段時間後,室友清華大楊副教授在UCLA攻讀物理Ph.D.,他要隨教授去義大利的港國際理論物理中心研修一年,乃把他之車Plymouth Special折價賣給我。我用此車用了很久,將之蜜月旅行兼搬家去芝加哥任職。

說起同鄉會,60年代所辦之活動乃臺灣留學生之精神食糧,除非打工沒時間去,不然定會參加去見見鄉親。那年代,臺灣經濟尚未起飛(日本靠韓戰,臺灣靠越戰致富),家中人口又多,經濟勉強可維持,出國留學主靠獎學金,出國費用靠借來,因此那像現在臺灣來之留學生,一來就買新車代步,不必打工賺學費,一有放假就坐飛機回臺,對同鄉會、校友會辦之各種活動不屑一顧,很少會來參加。忘了提及住,住在兄弟會所辦之宿舍Hall不是良策,尤其假期人去樓空,很是寂寞,且文化背景不同,不易溝通或打成一片。不久搬出外面,和原臺大地質系許講師合租,他為人隨和,容易相處,只不過房間很小,只有睡覺的地方及小的廚房。附近還住有劉、陳兩對夫婦,很是熱鬧,且距校很近(Gayley Ave.)。談起結婚,也許在他鄉較寂寞,需多互相照顧。臺灣來之同學結婚倒不少,據說1965年就有二十對。

後來許博士因妻小來了,又遷出,我則另找來同系攻讀Ph.D.之呂醫師來作室友。第二年來了一大批臺灣來之留學生,我們也就在另處Roebling Ave.找大間房六人合住,輪流炊事,一直到畢業或結婚離開時。沒料到所繳房訂金為其中一人獨吞。在這裡住時,清華大來之楊姓教授也來搭伙。有天下午回住處途中,看見一位非裔巨人,後來才知是UCLA之籃球名將Lew Alcindor(轉職業後改名Kareen Abdur Jahhbaar)。後來在Pauley Pavilion見到他領軍痛宰對方球隊差距100分,破校史記錄。那時UCLA之籃球很是威風,連得多次NCAA冠軍,所向無敵。有次在同Pavilion辦之Bob Hope Show, Bob Hope戲稱我來了UC Lew Alcindor可見他之名氣。那時UCLA還出了另一位運動員網球高手Arthur Ashe,常見他在網球場上練球。

說起UCLA之稱呼,其來有自,乃1960年剛接任Chancellor之Franklin D. Murphy M.D.,自云有天接線員答他由外來之電,對方答University of California,他誤以為是打到Berkely,但接線生說,並不是,他說那是UCLA?從此他有了決定,為了防止混淆,次日午乃下令全部接線員從此改稱UCLA,不稱University of California。UCLA這四大字因而世人皆知,招牌很響亮,尤其在報章雜誌很醒目,獨成一家。

那年代也許現在也是如此,外國留學生由Foreign Student Advisor安排Host Family,UCLA也不例外,感恩聖誕節常受邀參加,享受家庭溫暖。同時還設有International Student Center在外,每周末有活動,有興趣參加者,在規定時間集合,有車者提供交通,無車者搭別人便車,若不夠分配,主辦人會找人服務,有時會酌收費用租來遊覽車,三教九流,各行各業,任何國籍、種族均可報名參加。我因有RA且得Distinguished Scholarship而免學費,不必打工,因此常參加此中心所辦之旅行活動,包括舊金山之旅、環球電影院(圖3) “Let’s make a deal” Show, Joshua National Park, Santa Catalina, Santa Barbara, Yosemite National Park, Ensenada, Mexico等。其中有兩件事稍值得提,其一有次去Yosemite搭了位來自西德在UCLA化學系作Postdoctoral Fellow者租來之車,沒想到途中在高速公路被警車攔下,才知他在75哩處開100哩,他說在德國Autobahn車在最左邊lane時,可依情況不限速駕駛,他因持國際駕照,不明白加州駕駛規則,未入境問俗,真冤,盼上法庭時,法官給他清白。

另一則有次參加去墨西哥Ensenada之旅,除美墨邊界Tijuana外,進入Ensenada前還得驗證,所有遊覽車旅客中,我因持中華民國護照,美F-1 Visa, UCLA學生證,但無墨西哥簽證而受拒入境。幸賴同行有位瑞士航空公司空中小姐會說西班牙話,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替我說情,談及若把我放下,我會不知如何回美,會很狼狽。談判了一、兩小時,終於讓我入境,耽誤大家之時間,真不好意思。除了這些活動以外,我還參與JR. Saunders夫婦辦之Pacific Center。他(她)們曾在中國傳教,中共解放後被逐出來,對反共地區臺灣來之留學生特別的有感情,我們也常常義務去當義工,有次我還代表站在Pacific Center之花車上遊行於Pasadena市。我也參加過他(她)們所辦之去長堤選美小姐巡遊(是年德國小姐奪冠)。

那年代在臺醫學畢業生在洛杉磯的均是研修基礎醫學,且寥寥無幾,在UCLA有杜祖智、張文彬、黃中正、李彥慧(我之原名)、呂子樵、Caltech-居小燕、施佑宗,沒一位在醫院當實習醫師,因當時加州規定外國醫學畢業生必須在他州受訓一年,參加加州醫師考(考題申論題、沒是非選擇)通過後才可以,所以很難初來在此學臨床。至於臺灣來,在UCLA的也不算多,絕大部份讀研究所,據我所知,多攻理工科還有不少臺大外文畢業改念圖書館系甚或電腦。

有次我們還舉辦了首屆UCLA臺灣留學生會,來了不少,盛極一時。也在1966. 12. 18於Disneyland附近洪校友家舉辦了首屆竹中校友會。還有一晚,我們聚集了兩岸三地(中、臺、港)在UCLA研讀者,促膝長談到天亮,談臺灣及大陸。結論是,臺灣重形式不重實質,例如上愛國教育,只要抄寫交卷就可以了,不管內容如何,真或假。大陸則重實際,不拘形式,例如開會時,只要有一人不說話就不散會,說多說少也會受批判。那時大陸來者乃文革中逃入香港,原在南開、在北大均讀物理。

那時代,除釣魚臺事件外,在加大校園及越戰示威演說司空見慣,Free Speech movement很盛行。在UCLA算是平靜,說而少行動化,但UC Berkeley則有學生佔領校長辦公室,造成一人死亡之流血事件。後來演變成當時之州長Ronald Reagan(後來之美總統),將總長Clark Kerr,於1967年1月20日所主持之加大董事會中將之免職,轟動一時,事後秘聞乃因FBI介入與董事之一Pauley所串通所致。

我在UCLA讀書時認識了一位來自香港在UCLA醫學院讀醫之莫醫師,我還介紹他暑假到臺大醫院實習,回來後在臺大醫學院刊物「青杏」(我在1961年擔過總編輯)上發表「去臺見習感言」。那時候Monterey Park, Arcadia一片荒蕪,為垃圾場,他勸我買些地皮,我因畢業就離洛城而未加入,錯失賺錢機會。他則集資買了不少地段而致富,聽說他已不當麻醉醫師,而坐享地產而得之財富。有一年我特地請姜姓朋友到New Chinatown – Monterey Park首次去逛,問起莫醫師,他告訴我說,我們現在之Furniture Store Parking Lot及其周邊黃金地段就是Martin Mok產業之一,真悔不當初,沒在那買些地。

又1967我到Los Angeles Memorial Colliseum去看UCLA(1)-USC(4)之足球比賽,此役決定那隊是全國第一,誰代表參加Rose Ball,誰可得Heisman Trophy,所以很是重要。結果UCLA想得2分,放棄踢球得1分平手延長賽,而失敗,飲恨一分(20-21)。全國第一及Rose Ball與賽權拱手讓給南加大,但UCLA之四分衛Gary  Beban得Heisman Trophy。

287_我的留學生活2UCLA-USC Football at Coliseum(奧會場址)

1968年8月4日在西羅府日本佛教會與內人結婚,在市中心近City Hall, Little Tokyo之Fortune Cookie Restaurant答謝宴後,8月17日駕車由10號公路源頭Santa Monica東行,開始蜜月兼搬家之旅,往工作地芝加哥前行,沿途觀賞遊覽,訪親探友,終於在九月四日到達新住地─芝加哥,從此展開人生新之一頁。

287_我的留學生活3與莊英政和UCLA校長伉儷合影於官邸(筆者最右)

源自 李彥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