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首府區台灣同鄉會及台美文化促進會簡介
作者 陳仲欽
同鄉會之創立與活動
1970年聖誕節,十幾家台灣人聚餐慶祝,大家贊同成立台灣同鄉會,暫時取名為「紐約州首府區台灣人聯誼會」(New York State Capital District Formosan Fellowship),並決定隔年一月二十三日,舉行歡慶新年聚餐晚會。大家推選早在 1967年就來首府區定居,服務於州政府水資源部的李錫洋為會長,王价民為副會長。1971年有家庭會員20家,單身5人(包括在州政府衛生部服務的謝娥醫生)。當時約有三分之一的會員任職州政府,三分之一在GE工作,有三位實習醫生,六位在R.P.I. 理工學院或紐約州立大學功讀博士。因為同鄉人數不多,第一年團體活動只辦了春天聚餐,夏秋兩季野餐,和新年同樂晚會。全年會費每人只收美金五角,總共收入才 $58.00, 年終結存$27.66,可見當年大部份台美留學生剛剛在新大陸成家立業,口袋羞澀,經濟基礎相當薄弱,同鄉會財源有限的狀況。
1971年草訂同鄉會組織簡章 (Preliminary By-Laws),將聯誼會名稱改為俱樂部 (New York State Capital District Formosan Club),並正式向紐約州政府註冊為民間社團。很可惜因為大家不明白美國法規,沒有順勢馬上向聯邦政府國稅局申請為免稅的非營利組織,(501(c)(3) Not For Profit Organization,等到1974年和1984年兩次試圖申請時,已無法獲得批准。1984年將同鄉會英文名稱再一次修改為Taiwanes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the Capital District, 沿用至今。
同鄉會會員人數遂年增加,根據同鄉會通訊記錄,1974年已有會員53家,1979年64家,1982年69家,1995年最多達78家,此後二十幾年因為就業關係,會員變動很大,人數都維持在 70家上下。同鄉會標明是一個非政治社團,目的是「為了加強,鼓勵,和促進對台灣的住民,歷史,文化,社會,經濟,政府,和自然環境的了解;促進會員間的友誼和同鄉與其它族群的互相溝通。」入會資格相當包容:(1)在台灣出生長大的;(2)在台灣長大而認同台灣為第一或第二故鄉;(3)在台灣短期居留,就學或做事,對台灣人表示善意;(4)愛慕和尊重台灣風格文化的,都受歡迎加入。因此也有少數會員不是在台灣出生的,大家聚會時台語和北京話通用。
1980年代是同鄉會開始風發氣盛的時代,人數增加,第二代也開始念初高中,大家熱心捐款出力,同鄉會組織比以前健全成熟,活動多元化,除了固定的節慶聚餐晚會,室外野餐之外,也舉辦座談會(醫學常識,投資,台灣文化),電影欣賞,音樂會,畫展,乒乓球比賽,室內外網球比賽,青少年露營,冬季滑雪,成立合唱團,台語查經班(由陳清芳牧師帶領),壘球隊等。
1983年8月中,當時担任台灣省主席的李登輝訪問州都奧伯尼,想和紐約州長馬利奧•柯模見面,隨行的有李夫人和幾位廳處長,秘書等十幾人。但柯模避不見面,讓李登輝在旅館空等三夜四天,情況非常尷尬。當年担任同鄉會會長的陳仲欽,聯合留學生同學會和華社,共同發起一個歡迎聚餐晚會,在R.P.I. 理工學院的學生活動中心舉行,有兩百多位同鄉和留學生參加。李登輝以「農業十萬大軍」為題,發表他來美的第一次精彩演講。
壘球隊成軍之後,到紐約上州和北美洲東北區各地參加比賽。當時壘球比賽,成為各地同鄉會串聯互動的媒介,以球會友,十分風摩。因為奧伯尼地點適中,紐約州立大學奧伯尼校園又有足夠的球場,1980年起,「台灣同鄉美東壘球賽」,大部分都在奧伯尼舉行,由奧伯尼同鄉會主辦接待,善盡地主之誼。每年七月底週末,連續兩天比賽,在各自拉拉隊的嘶喊鼓舞下,大展身手,拚輸贏。首日比賽結束後,大家聚集ㄧ齊晚餐,舉行聯誼晚會,有唱有跳,會場充滿新友舊朋相逢喜樂的氣氛。1982年的比賽,一共有十二隊參加,球員和拉拉隊有兩百多人,勝況空前。1984年將球賽總冠軍取名為「彭明敏杯」,以表揚他推動台灣民主獨立運動的貢獻。1986年7月,他來奧伯尼看比賽,親自頒獎。
在提高台美人能見度和促進族群間之互動方面的努力,同鄉會自1999年開始,以「台灣」名義,積極參加每年的「首府區萬國嘉年華會」(Capital District Festival of Nations),介紹台灣文化和美食,推薦台美高中生佳麗,競選「嘉年華會小姐」選秀,歷年都有人入選前五名或榮獲桂冠,為台美人爭光。
同鄉會雖然是一個非政治性的社團,並不表示會員個人對台灣的政治現狀和前途不關心。1986年成立FAPA 奧伯尼分會,有基本會員十幾家,進行向國會議員遊說工作,舉辦募款助選餐會,到紐約市參加遊行,對台灣與中國關係事件向報社投書,替台灣發聲,每次台灣總統大選,不少家庭回台助選投票。
不過到了2002年同鄉會開始呈現「組織疲乏」(Organizational Fatigue),會長難產的現象,最後由兩位元老李錫洋和陳仲欽自願再一次出來接任2003年和2004年的會長,讓同鄉會度過難關。
台美文化促進會之創立與活動
鑑於同鄉會未能獲准為免稅的非營利組織的經驗,限制了發揮民間社團的更大功能,譬如爭取公私捐助,獲得政府和民間的認可。同鄉會理事會於2003年決定以「首府區台美文化促進會」(Taiwanese American Cultural Society of the Capital District, Inc.) 的名稱,向聯邦財政部國稅局提出申請免稅非營利組織的資格。有36家會員各捐款$200元,由當時坦任「紐約非營利組織協會」董事的元老陳仲欽推薦,聘請該協會的一位專業律師,起草公司證書(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和組織規章(Organization By-Laws),並代辦一切申請手續。果然很快地順利獲得國稅局的批准。促進會於2004年8月4日舉行首次會員大會,選出九位理事,四位幹部是會長李錫洋,副會長陳仲欽,秘書楊偉實,財務陳麗玲。
促進會的宗旨與組織規章比同鄉會的較為嚴謹但也富彈性。最大益處當然是能根據美國非營利組織法規,合法擴充財源,減免保險費和各項租稅。例如2005年促進會就得到州議會的特別獎助金$3000,收到會員的會費及捐款超過同鄉會的2.6倍。財源增加,讓促進會更有能力支持各項慈善,文化,教育,和青年活動。促進會享有非營利組織資格的非金錢方面的益處,是能夠受到公家和社會之肯定及接受,以新鮮前瞻的形象 (Forward-looking Appearance),打進美國主流社會。
促進會正式成立後,每年五月首府區台美人傳統週慶祝活動,都由它主辦,邀請到台灣的藝術團前來表演,和本地政要人士出席參觀。因為活動能夠獲得商家的贊助,表演場地大多租借紐約州表演藝術中心「巨蛋」(The Egg),設備達到國際標準,有一千個座位的舞台,十分轟動,受到媒體報導,有效宣揚台灣的文化藝術,提升台美人之能見度。其它活動包括音樂會,畫展,影展,電影欣賞,元宵節晚會,和專題演講。歷年應邀演講的有徐福棟(邁向尊嚴之路-新台灣人與台灣文化的認同),林文政(拓展台美人的地平線),陳仲欽(探討二二八事件真相),王婄媂(欣賞台灣歌仔戲之美),黃娟(文學裏的歷史-談楊梅三部曲的創作),楊遠薰(台美文化的創造與傳承),楊兆隆(台灣自古對世界的貢獻),劉永斌(客家在台灣)等。
對各地發生的重大自然災難,促進會也及時發動台美同鄉捐款賑災援助運動,如2004年12月的東南亞大海瀟,2005年8月 Katrina Hurricane重創紐奧良,2009年8月台灣高屏地區的莫拉克颱風大水災,2011年3月日本福島核災。促進會因為享有免稅資格,募捐和選擇捐款對象的決策與執行都十分有效率。
首府區的台美同鄉人數本來就不多,同鄉會與文化促進會的會員和理事很多重疊,兩個組織的宗旨和活動也大同小異,會員總數加起來有84家。2006年8月舉行會員公投,通過決定自10月1日開始,兩個社團並存,但在同一個理事會和執行幹部下運作,可以節省時間和人力資源,財務上開源節流,在活動上分工合作,相補相成,辦活動時,依性質可以用單一社團名義主辦,或用兩個社團名義合辦。由楊文良担任第一任聯合理事會主席,兩會共同會長。
不過這種非結構性的整合 (Non-structural Consolidation),在實際運作上,也有一些困難之處。主要原因是文化促進會是ㄧ個依法註冊的免稅非營利組織,而同鄉會則不是。文化促進會依法每年必須將其收支狀況向國稅局及州慈善署 (State Charity Bureau) 報備,而同鄉會則不必。因此兩個組織的銀行帳冊必須分開,招開理事會時要準備個別議程 (Agenda) 和保存個別會議記錄 (Minutes)。改善的辦法就是兩個組織進一步完全合併為一,將組織名稱綜合稍為修改,不損台美人社區組織的身分 (Identity),但保持免稅非營利組織的資格,這在法律程序上是很容易變更完成的。可惜這個提議在2013年9月的臨時會員大會上,因為有少數意識形態強烈的人堅持反對下,未能達成共識,維持七年的聯合理事會終於停止運作,兩個社團的合作關係也從此消失。台美人社區需要互相包容,接納不同的觀點,才能壯大,發揮力量。做為一個新移民族群,如何傳承和永續發展,並且認清我們做為美國公民的角色,是值得大家深思探討的議題。
同鄉會歷年會長
1971 李錫洋 1972 王价民 1973 林欽鈴 1974 林重光
1975 鍾揚堂 1976 楊肇福 1977 陳仁煌 1978 簡錦標
1979 黃世欽 1980 楊學文 1981 陳清芳 1982.5 陳昭司
1982.5 陳仲欽 1983 陳仲欽 1984 郭敏雄 1985 蘇大木
1986 黃光復 1987 施安雅 1988 蔡寶惠 1989 陳淑珍
1990 吳水木 1991 魏慶雨 1992 王光宇 1993 黃燦輝
1994 柯錦霞 1995 吳光正 1996 陳常輝 1997 謝棋豐
1998 辜嘉勇 1999 趙漱恩 2000 黃秀雅 2001 陳英仁
2002 陳英仁 2003 李錫洋 2004 陳仲欽 2005 許人文
2006 陳麗玲 2007 楊文良* 2008 楊偉實* 2009 黃麗娜*
2010 黃世欽* 2011 楊毓琪* 2012 李慶榮* 2013 李慶榮*
2014 陳仁煌 2015 陳仁煌 2016 黃世欽 2017 黃世欽
(約有一半的人已經遷離首府區或往生)
文化促進會歷年會長
2004-05李錫洋 2006 陳仲欽 2007 楊文良* 2008 楊偉實*
2009 黃麗娜* 2010 黃世欽* 2011 楊毓琪* 2012 李慶榮*
2013 李慶榮* 2014 王抗曝 2015 王抗曝 2016 楊文良
2017 楊文良
*聯合理事會主席,兩會共同會長
(8/31/2017)
Source from 陳仲欽 09/2017
Posted in 0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