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二萬名移民額 / 蔡同榮/2014/11

二萬名移民額

作者:蔡同榮

—九七九年十二月十日高雄事件(又稱美麗島事件)的發生,是在美台灣人從事外交活動的新起點,同時也提供同鄕爭取二萬名移民配額的機會。各地同鄕爲拯救因該事件被逮捕的黨外民主鬥士,到處展開國民外交工作。當時衆議院亞太小組主席伍爾夫(Lester L. Wolff)計劃在一九八〇年初赴台訪問。我於一月二日到華府,拜託他赴台時一定要指出國民黨藉故壓制黨外活動的不民主行爲。那天上午赴華府之前,我忽然想到:也許在麻州一間果實公司擔任副總裁的劉寬平能夠介紹由該州選出的參議員甘迺迪(Edward M. Kennedy)給我們認識,於是打電話拜託他。經由他公司在華府代理人的安排,我跟魏瑞明在該天中午與甘迺迪負責亞洲事務的助理代恩(Thomas A. Dine)見面。

甘迺迪與移民額的淵源

代恩問我在美台灣人的情況後,叫我發動同鄕寫信給甘迺迪,表示台灣人對高雄事件的關心。幾星期後,由於台灣人權會的全力推動,甘迺迪辦公室收到八千封由各地台灣人寄去的信函。這是甘迺迪辦公室,因某一事件或政策收到信件數目的最高紀錄。其後代恩又告訴我及陳唐山,最好能找數十位在各大學執敎的中國通,寫信或打電話給甘迺迪,表示學者也抗議國民黨濫捕自由鬥士。我們也同意他的看法,馬上辦理。 一九八〇年二月廿四日,我與蔡仁泰、陳伸夫在紐約會晤甘迺迪。這是台灣人首次與他接觸。他對我們還沒有什麽認識,見面時,他的保鏢檢查我們的照相機, 並站在旁邊守衛。我們向他說明高雄事件實在是先鎮後暴,要求他向國民黨施加壓力釋放無辜,他答應幫忙。 三月五日他首次發表一個有關台灣民權的聲明,列在「 國會記錄」(Congressional Record),强烈譴責國民黨違背人權與民主自由。聲明中提及: 「我最大的期望是立刻釋放因高雄事件被拘禁的人犯,或對他們從輕發落。但在目前的情況下,我這種建議似乎不可能被採納,所以我希望至少被告應立刻受到 普通法院的公平審判,得聘請律師,所受的處罰也應與所犯的罪行相稱。我希望檢察官能夠建議對被告寬容, 台灣政府也能夠採取從輕發落的措施。 爲長遠計,我們應鼓勵在台的中國人與土生的台灣人共同分享政治權力。雖然台灣人在省政府逐漸有較大的影響力,但中國人幾乎完全控制中央政府。擴張在台政府的基礎,以及廢止三十多年的戒嚴令,才是未來台灣的安定與安全的最好保障。」 這個聲明給絕望中的海外台灣人一個很大的鼓勵。 大家非常感激甘迺迪的幫忙,因此計劃在洛杉磯舉行一個大規模的募捐會,支持他競選美國總統。我於四月五日到洛城參加該地廿幾個社團代表組成的籌備會。每一 位與會者都認爲不管他能不能擊敗卡特總統而獲得民主黨的提名,我們海外台灣人都應報答他的人情。於是全體一致決定辦一個千人餐會,募款十萬元。由王桂榮夫婦擔任聯絡人,已故的簡金生擔任總幹事,並由當時洛城同鄕會會長王興宗從旁協助。 五月初我發出一封信給數位同鄕,列舉我們希望甘迺迪在餐會演講詞內特別提及的幾點,看他們有什麽意見。收到那封信後,王桂榮打電話給我,說美國與中共尙未建交前,給中國的二萬名移民額,都由台灣享用。但自一九七九年美國與台灣斷交後,這些名額大多數被大陸佔用,台灣人要移民美國頓時感到非常困難。王桂榮要我轉告甘迺迪,演講時應提起如何恢復台灣的二萬名移民額。我於五月十九日聯同彭明敏、陳唐山、魏瑞明到甘迺迪辦公室商討移民問題。五日後,在餐會演講時,甘迺迪果然提起這個問題:「要台灣與中國大陸分享有限的移民配額,實在是不公平與不合理。我們應建立一個比較公平的配額方案,才能公正地對待各國的移民,也才能達成使分散家庭重繫的目標。」 聽到這個演講後,同鄕都很興奮,並呼籲繼績與甘迺迪商討移民配額問題。甘迺迪看到餐會場面那麽大, 同鄕又那麽熱烈歡迎他,非常感動,答應幫我們的忙。 那次的餐會是他在加州最大的募款會,我們僅用六個星期的時間籌備,使他對台灣人優越的組織能力及高度的團結精神留下良好的印象。

解釋「台灣關係法」

美國與台灣斷絕邦交後,美國國會於一九七九年四月通過「台灣關係法」,規定美國與台灣住民的關係。 該法第四(B)段,第六項規定:「爲達成『移民法』 的目的,台灣得享受該法第二〇二(B)段之第一句所規定的待遇。」該句規定:「獨立國家、聯合國託管地 ….應有兩萬名移民配額」。所以依據「台灣關係法」,美國政府,尤其是負責美台關係的國務院,有權決定是否另外給台灣二萬名移民額。 因此甘迺迪認爲欲解決台灣移民問題,不必重新立法,只要敦請國務院解釋「台灣關係法」就可以。於是他於一九八〇年八月廿五日寫信給當時的國務卿穆斯基 (Edmand Muskie)說: 「我敦促你檢討國務院的現行政策,依『台灣關係法』,給予申請簽證者應有的移民名額。正如你所知, 由於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正常外交關係,造成對台灣移民配額的不公平,好幾百個家庭都焦急地等待家人來美團圓。 由於中國有十億的龐大人口,我相信台灣移民配額應該分別處理。當我還在等待移民政策委員會對這事項的決定時,我希望行政部門能夠針對這個移民需要,援用國會授與的權力,給予台灣『移民法』第二〇二(B) 段之第一句所規定的待遇。」

 journey127p1左起:蔡仁泰、甘迺迪、蔡同榮、陳伸夫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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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台灣公論報」訪問甘迺迪 (1981)

這封信送出後不久,卡特總統落選,雷根政府上台 ,海格(Alexander Haig)被任命爲國務卿。甘迺迪再次寫信給海格,促他趕快解釋「台灣關係法」?我們也一再催促甘迺迪。例如一九八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我代表 「台灣公論報」訪問他時,特別問他:「閣下長期以來支持並關懷亞洲及其他各地的移民,而且曾特別爲台灣爭取每年個別有二萬名移民的配額。可以請你說明一下你的努力,目前有什麽成果嗎?」 甘迺迪答道:「我寫過信給國務卿范錫(Cyras Vance)〔此爲穆斯基之誤〕和海格,力陳『台灣關係法 』應解釋爲:每年有二萬名台灣人移民美國。我現在敦促政府實行這項案中所規定的職權。衆議員索拉茲(Stephen J. Solarz)已和我聯合去從事這項工作, 我們也準備在必要時,進一步地提出法案。」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六日,旅居美國的台灣人各地代表,在世台會理事長陳唐山及全美會會長林明哲的邀請下,到華府拜會甘迺迪及索拉茲,重申目前在美台灣人最關心的問題是台灣移民配額,希望早日解釋「台灣關係法」。十一月底,國務院通知甘迺迪,說不能另外給台灣移民配額。如此,唯一的解決辦法是在國會提案立法。

索拉茲的提案

伍爾夫在一九八〇年底國會議員選舉時落選,他的亞太小組主席的職位由索拉茲接任。我與羅福全在一九八一年二月,到他的辦公室拜訪他。他跟我們見面後, 就吩咐他的秘書,以後我們要看他時給予方便。經過幾次的接觸,我於六月十九日邀請他在紐約許平宇、郭瀰玉夫婦經營的藍寶石飯店與五十多位同鄕見面。他對那次的集會印象很好,於是在七月十六日回請我晚餐。那天在他辦公室見面時,他問我要到他家還是在飯店用餐。我選擇他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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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晚飯後,索拉茲夫婦和我三個人就在客廳內談話。他要我把台灣人需要他幫忙的事統統列出來,然後才來衡量那一件他能夠幫忙,那一件比較困難。我列出 約十個事項,他夫婦倆都很仔細看過。索拉茲夫人是一個民間組織叫做「移民改革委員會」(Citizen Com­mittee for Immigration Reform)的執行長,對移民法非常熟悉。當她看到我列出要求單獨計算台灣移民配 額時,從書架拿出「移民法」,建議修改該法第二〇二(B)段之第一句,明白規定台灣應與其他國家一樣享受每年二萬名移民額。索拉茲馬上接受她的建議。我慶幸沒到飯店用餐,如果沒有索拉茲夫人的解釋,他並不嘵得另外給台灣移民配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國務院尙未解釋「台灣關係法」之前,索拉茲就在十月廿日與共和黨籍的亞太小組副主席普里查得(Goel Pritchard),共同向衆議院提出一個議案,增列二萬名移民配額給台灣。議案提出後,議員們的反應都很好,但國務院於十一月四日寫信給索拉茲表示不能接受。理由是:一、台灣與中國分別享有二萬名移民配額 ,違反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二、對其他享有二萬名額的國家,如菲律賓、韓國有欠公平。 經過索拉茲的努力,十二月九日衆議院通過他的提 案。獲得這個消息後,甘迺迪馬上動員他的助理,努力促使參議院也通過此案。十二月十日他向參議院提出索拉茲議案,並爭取與此議案有關的參議院委員會的支持。共和黨籍的移民小組主席辛普遜(Alan K. Simpson)立刻表示贊同。十二月十日及十一日,甘迺迪先後寫一封信給共和黨籍外交委員會主席波西(Charles H. Percy),懇請他的支持。在短短的十天內,這個議案順利通過參議院有關委員會,並獲得參議院全院的採納。 參衆二院通過後,雷根總統在聖誕節過後正式簽署,而完成了該議案的立法手續。台灣自一九八二年元旦起正式享有每年二萬名移民配額。

國民黨搶功

移民法通過後,中國提出强烈抗議,說台灣與中國各享有二萬名移民額,無形中承認台灣與中國都是獨立的政治單位。可是國民黨卻沾沾自喜,除了鼓勵在台出生的大陸人子弟將戶籍及身份證出生欄的出生地由中國各地改爲台灣,以便享用這個移民配額外,又想盜功。 起初由國民黨控制的報紙說高華德(Barry Goldwater)  參議員的支持,才使這個移民法案通過,暗示國民黨也盡了一份力量。其後更明目張膽,由親國民黨的美華協會公開在「中報」發表聲明,說台灣二萬名移民額是他們努力的結果。好多同鄕看到這個報導後都很憤慨,紛紛敦促FAPA反駁。 FAPA在一九八三年四月分別在「 台灣公論報」與「中報」發表下面聲明: 「編輯先生: 美華協會於四月十一日投寄貴報的函件公開表示:『我們積數年之努力,遊說國會之結果,將華人移美的配額,擴增至每年四萬名(中國大陸及台灣分別配有二萬名額)。』這種片面主張有違事實。 給予台灣每年二萬名移民配額的法案是一九八一年底由國會通過,這個法案的提案人及主要推動者是衆議員索拉茲。他在各種場合都表示這個移民法案的通過是海外台灣人共同努力的結果,與美華協會並無關係:一、 去年一月廿五日索拉茲議員給本會會長蔡同榮的信上說:『現在第九十六屆國會第一會期已經結束,我藉此機會檢討過去一年來的立法紀錄。在促成國會通過台灣移民配額增至二萬名,以及禁止美國出售武器給在美國從事有系統的侵擾人民的國家,你扮演了重大的角色。 並非我誇大其詞,如果沒有你在幾個月前向我指出這兩個議案的必要性,隨後,又毫不鬆懈地再三提供各種意見與協助,這個重要的法案是絕對不可能通過的。 這個法案的通過顯示出你對台灣人權的關懷與貢獻。』 (下略) 二、 去年二月十五日索拉茲議員向洛杉磯的五百位台灣同鄕公開演講,再次詳細訴說台灣人的努力促使這個移民法的通過: 『去年〔一九八一〕十—月,我很榮幸的會見由我的好友蔡同榮博士所率領到華盛頓的台灣代表。一九八一年初,在我的辦公室,我首次遇見蔡博士。當時我剛擔任衆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蔡博士因本小組具有決定台美關係的立法權而來見我。接連幾個月,在不同的場合中,他很詳細的和我討論你們所關心的各種 問題。你們所關懷的事不僅限於在美國的台灣人社團, 並且包括在台灣的台灣人。去年十一月由蔡博士在華盛頓召集的全美台灣人社團代表的會議中,我很清楚的認識到你們社團所關心的種種事務中,有兩件重要的事項 。最重要的一件是台灣移民配額增至二萬名,使台灣人民享有中美建交前移民法所賦與的權利。如果台灣人要和中國的十億人口共同享受二萬名額,台灣移民人數將會大量減少,無異把二萬名移民額轉讓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並不是移民法案的原意,也不是立法當初所能預料的。與會人士告訴我,如果我能設法把台灣移民配額增至二萬名,台灣人將非常感激。接獲蔡博士的指示後 ,我即刻動手處理這件事。』(下略) 三、四月十四日本會打電話給索拉茲議員的助理佛埋曼(Edward Friedman)請他就美華協會的說法加以評論。佛理曼說:『索拉茲議員與本人根本沒聽過美華協會這個組織,我們也從未跟該會的任何人接觸。』 從上述三點可見美華協會的說法顯然與事實不符, 敬請貴報刊登訂正,以正視聽。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

一九八三年四月廿九日

附:一、一九八二年一月廿五日索拉茲議員給蔡同榮的信件。

附:二、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五日索拉茲議員在洛杉磯演 講全文。

看到這篇文章後,美華協會遂於五月三十一日在「 中報」發表一個聲明承認錯誤:「世界上沒有一個團體 是十全十美的,貴報日前登出本會—函,因執筆者對事實沒有完全了解,犯了一個誠實的筆誤,現特此更正: 台灣限額增加到每年二萬人之事,實與本會無關。」

台灣人的努力

台灣每年二萬名移民額法案的通過,本來就與國民黨毫無關係,這是台灣人共同努力的結果。除了上面所提的同鄕外,尙有二位値得一提。已故的台灣人自決運 動主席、前台南神學院院長黃彰輝認爲給台灣二萬名移民配額,不但方便台灣人移民,並且無形中承認台灣與中國是一個同等的政治單位,因此,給予我無比的鼓舞。當時台灣獨立聯盟主席張燦鍙在整個移民法的努力過程中,時時跟我硏究對策,給我各方面的支持,功不可沒。

摘自 我要回去/19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