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我參與選舉投票的監選工作/張淑珍/2015/03

我參與選舉投票的監選工作

作者 張淑珍

96年11月5日去作義工時,有位義工伴美國老太太告訴我,她明天要到投票所工作,是有報酬的,若我有興趣也可向選舉局詢問。下午回家後,好奇又想嘗試的心令我打了電話。竟想不到地,對方選舉局的人說我明天(既投票日)就可以到我的住區投票所工作。她問了我的姓名,住址,電話,我也寫下她的大名,就這麼簡單地,我當了美國選舉投票所的監選工作人員。

雖然我在這一投票所曾持續地投票了二十五年,但實際選舉作業的情況以及如何監選、有那些法規條例,對我卻是完全陌生。依規定第一次做監選投票工作,需上三小時訓練課,我太匆促未能趕上,所以心中有點不安。好在當日那幾位老太太都很友誼親善地教導我,加上台灣人的領悟力強,一下子也就熟悉了。我發覺監選投票工作,並沒有我所擔心的那麼困難,只要心存公正,謹慎核對,小心按鈕,大慨也不致發生問題,所以第一次監選工作也順利地完成。

97年從NATWA年會回來,又接到選舉局電話,問我是否有意再做監選投票工作。心想那漫長14小時工作時間,又嚴格禁止閱讀書報,聽收音機,打電話甚至於不能互相交談有關候選人或政治選舉的話題,可真覺得無聊難受,但又想想,這不也是一種榮譽回饋社會的義工嗎?遂再次答應5月7日初選的監選工作。這次就立刻選定一個時間去上訓練課,監選人員至少每三年就得去重訓一次,因為法規操作常有修正。雖然去上訓練課也付$ 15,但得等選舉日真正去工作14小時後才能領到。選舉日一天付 $90,共 $105不多也不少。

從這兩次監選投票工作,我發現美國的選舉算是十分公正,特別是使用電腦操作準確的投票機,省時又省力。投票所監選人員,需各有代表兩個主要政黨相等人數,而且時時刻刻都要有兩政黨的代表人員在場監察。投票開始和關閉的時間,分秒不差地執行。每位監選人員都能按規依法運作,投票所內氣氛和平,無窺視,無火藥味。監選人和投票人都很有禮貌地多謝來多謝去,彼此親切招呼問候。監選手冊上規定,距離投票所入口處100英尺內的範圍,任何人不得穿戴有競選意味的衣飾,也不能做任何競選宣傳。並在100英尺處插上小國旗以示標記。投票時除了已登記的候選人名外,還可以寫下你心目中的後選人,聽說常常是畫一些米老鼠,醜小鴨...。

選舉日,上午11點就要將一份已經來投票者名單公貼在投票所牆上,公開讓人察看誰已投票過,誰仍未來投票,我想這或許可以讓後選人去催請人來投票,下午4點再次貼上另一份。最後選舉結束時,每台投票機可有三份記錄紙條,兩份送往選舉局,另一份張貼在投票所玻璃窗戶內,讓選民可以從外面觀看這投票所選舉結果。如果候選人派些人到各投票所查看統計,也就很快知曉輸贏了。

我所參與監選的這兩次選舉,一為初選( primary),一為普選(general election)。初選日期各州不同,即提名政黨候選人或一些地方性的提案,例如為學校建設,圖書館擴充,公園維護,老人傷殘的福利而增稅。普選是在十一月的第二個星期二,大致是選聯邦和州的參議員、眾議員、州長、市長、縣法院的法官...小至教育學區的教育委員。

這兩次的監選適逢天氣不好,又是通常的選舉,人們不太感興趣,投票率只有15%而已,如果大選年選總統就會高些,但和台灣或其他國家選舉的投票率相比,就相差太多了。心想能有此機會參與,不但學習了很多,獲益不淺。也更深切認識了這神聖的一票是多麼可貴阿!。

源自 張淑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