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Taiwanese American Foundation 台美基金會

簡史: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廿一日在美國加州洛杉磯「台美基金會」正式成立。創設人是九年前從台灣移民來南加州的商人王桂榮先生及夫人王賽美女士。他們慷慨捐獻一百萬美金效法諾貝爾創設一項前所未有屬於所有台美人的「台美基金會」。成立當時就甄選南加州熱心公益的人士十五人擔任本基金會的管理委員,將會址暫設蒙特利市。

依創設人建議先設立三項人才成就獎:

  1. 王桂榮科技工程獎
  2. 王桂榮人文科學獎
  3. 王賽美社會服務獎

每名獎金一萬美元,每年十一月頒發。 評審的方法在開始三年由管理委員聘請外界學者、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初審及複審兩個階段的評審工作。第四年開始,評 審工作就交給獨立的社團負責。

創設人強調回饋社會,關愛故鄉的精神,希望一百萬美金只是 一個開始,將有更多人效法他們增加基金額,以便增加獎金額或獎金項目。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王志成先生及夫人蔡香美女士捐獻一萬元美 金設立一項「科技研究生獎」,獎金額為一千元美金。

宗旨:

設立並管理人才成就獎金。 —以獎掖並肯定海內外,不論出生地,關愛台灣、認同台灣為故鄉的傑出人士。 —以充實有關人才發掘和人才培養方面之資料及資源。

組織:

台美基金會為依法成立之非營利性法人機構。其財產不屬於任何個人或團體。

申請資格:

一、 不論出生地,凡關愛台灣、認同台灣為故鄉者。

二、 在本基金會已設立之獎金範圍內有成就之人才:

1. 科技工程獎

2. 人文科學獎

3. 社會服務及社會科學獎

4. 科技研究生獎

5‧ 國際青年社區服務領導獎

三、 有具體之傑出成就事實(如著作、發明、服務)而經社會團 體提名或自我推薦,經本基金會核可者。

甄選過程:

一、宣佈:十二月中旬宣佈下年度之獎金額別及獎額。

二、報名:二月起至七月卅一日止接受提名及推薦,而經基金會 理事會核可者。

三、評審:由基金會理事會整理申請人資料後交由評審委員會 (或協辨社團)負責初審及複

審,九月底由理事會將得獎人名單及其成就事實公佈在報章上。

四、頒獎:十一月中旬或下旬公開舉行頒獎典禮。科技工程獎,人文科學獎,和社會服務及

社會科學獎每項二萬美元。科技研究生獎一名,獎金兩千元。國際青年領導獎兩名,每

名獎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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