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 故鄉的呼喚/何弘吉/2015/05

故鄉的呼喚

作者 何弘吉

三年前當我們送吾家小女進入大學時,心理上就覺得有一點「空虛」,我們這個「巢」終於空了。眞不敢相信,這麽大的房子只剩下我們倆個了,想要見孩子們還得開七個小時的路程,所以只有在禱告中求主帶領照顧他們或者在電話中得知他們的近況而已。

來美國已快二十五年了,自己常常在想人生是不是要這樣平平淡淡的過去呢?每天所做的大概一樣,爲患者看病、開刀、接生治療,收入也可以,雖然沒有什麽成就可談,但對自己的開業也算可以了,身爲長子的我,總覺得在此「空巢」之際應該回去陪伴在故鄕年老的父母,乘他們還健在而我還年輕(五十一歲)的時候回去才有意義,否則等他們病重,不省人事或爲了送葬才回去那還有什麽意思呢?父親今年七十六歲了,母親也七十二了,再不回去,以後機會就越來越少了,也有沒有機會的可能,同時乘我還年輕時也可回饋故鄕,爲鄕親服務,逭樣可能會比較有意義,我也將這個願望轉達內人和子女們,他們也非常同意,於是我們開始計劃。

往後的兩年,我們曾經回台四次,我們全家在故鄕台東和父母親渡過兩個聖誕節,子孫三代一起過節,阿公、阿媽最快樂了。又有一次我們隨北美洲台灣人醫師協會回台訪問,順便也詢問一些有關回台服務的事項,有關單位都表示歡迎,都說沒有問題,有他們這樣的承諾,我更能安心去準備,經過二年的準備,我的願望終於要實現了。

我決定一九九三年回台是因爲大女兒將要從醫學院畢業(U.M.K.C. – School of Medicine)開始她的醫師生涯,兒子也將畢業於University of Kansas進入社會打拼謀生,那就剩下小女一個還在醫學院念書(U.M.K.C. – School of Medicine三年級)那我的任務也減輕一點,而且小女又有姊姊和哥哥的從旁照顧,我們也比較放心,願神祝福帶領他們。

在密蘇里州的小城(Sikeston )自行開業婦產科二十多年,想要離開可眞不容易,因爲在鄕下人情味濃厚,認識的人也很多。何況又只有我們一家台灣人,不是我的病人呢?就是我的朋友,城裡的人都很熟悉,而且我們三個子女都在這裡長大、受敎育,一直到上大學時他們才離開。醫院也一直在挽留我,因爲過去二十多年來,我爲醫院增加了不少收入,而且我曾經擔任過該院的婦產科主任,我的病人素質也很好。他們認爲我的離去是醫院和地方的一大損失,雖然如此,但他們也肯定我回台事奉父母、服務鄕親,醫院也破例將我的Membership從Active Staff改爲Courtesy Staff。歡迎我隨時都可以回來該院服務,同時醫院也買了我的Office,就這樣依依不捨的離開我開業二十多年的美國故鄕(Sikeston)回到養我、育我的故鄕台灣台東。

懷著興奮的心情回到故鄕,雖然離開多年,一切變化很大,有很多地方不習慣,想住下去總需要一段時間去適應,尤其在偏遠的東部,醫療設施還是比西部落後,醫師還很缺乏。幾天之後,我就到市內的馬偕分院,基督敎醫師和聖母醫院去拜訪並徵詢他們的意見,長期或短期的服務我都可以考慮。他們也都非常歡迎,但當他們問到我的開業執照時我才知道我沒有,我以爲就像在美國一樣,有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即可開業。於是我就到衛生局去申請開業執照,那時才又發現,我雖然有台灣的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但我的身份證過期無效,又不能申請入籍,沒有身份證就不能申請開業執照。我對他們說,去年你們才告訴我,開業執照和入籍都沒有問題,爲什麽現在一切都不行呢?他們對我說:「沒有錯」,去年是沒有問題,但是十個月前法律才改(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二日),我想這個法令,可能是爲了防止去年那些黑名單傑出人士回台參選而特定的。但是像我這一個平凡的醫師,又不是黑名單人士(不夠資格),只是想回台陪伴年老的父母,爲鄕親看病服務,又不到大都市去追求名利的人,也同樣受到連累,眞不公平!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對拿自己國家護照回自己的家的人,還要辦簽證,而且回自己的家後還要連續住滿一年後,才可以申請入籍,拿身份證,眞可笑!沒有身份證就不能任職工作,不能生活,什麼都不能做,雖然你能合法居留(因爲拿本國護照),但是像無業遊民一樣,有誰來關心你的生活呢?我們都有家人或事業在國外,怎能連續在台灣住滿一年呢?如果緊急事件怎麼辦?

有人建議我去工作沒關係,只要沒有人檢舉就可以了。一個堂堂正正能在美國自由自在的開業二十多年的醫師,回到自己接受醫學敎育,有醫師證書,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的國家卻要當「密醫」眞不像話!而且這只要當一個普通醫師而已。如果要當一個專科醫師那就更困難了,又要筆試,又要口試。

本人這次的親身經驗,使我體會到雖然經過這麼多年的準備,還是不能如願,因爲故鄕的法律隨時都在改,隨時都能改,只要對某些有特權的人有利。只要這些惡法存在一天,就是想回去爲故鄕服務打拼也就不可能。

有人要問,明知回鄕服務有這麼多困難,爲什麽還有這麼多人願意放棄高薪和成功的事業和成就去嚐試呢?答案很簡單,因爲台灣畢竟是我們的故鄕,是生我們、養我們、育我們的地方,我們自己不去愛她,還有誰會去愛她呢?

本人深信總有一天,那些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和不合時代潮流的惡法,將會廢除,但願有一天,我們的故鄕將會成爲一個充滿眞理、公義和仁愛的國家,讓所有愛這塊土地的人們,能自由出入、居留、貢獻其所能共同來打拼,願主保佑祝福我們的故鄕。

摘自 北美洲台灣人醫師協會會誌 AUG.,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