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取疏忽的教訓
一生因疏忽,笑話的確鬧了不少,卻做夢也沒想到竟致闖下”坐牢”之禍。
作者 羅玉桂
不拘小節,粗心大意,這種個性讓我吃了不少甜頭,也惹了好多麻煩。舉個例子,新婚時,我不必像標準媳婦早起晚睡,煮飯菜做家事。主要原因是雙方家長的顧忌怕我闖禍(打破東西等),衝傷吉利。我的朋友很多,但得罪人常常是我最後知道的。在學校成績拿滿分比登山還難,經常考試卷上不是落掉問答題,就是少寫,因我的疏忽而被老師處罰、父母埋怨,最是頭痛。外子一心只望娶位「秀氣」的太太。結婚後他曾試著改變我,無奈「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一生笑話的確鬧了不少,卻做夢也沒想到竟致闖下”坐牢”之禍。
為著準備去紐約看小孫子,還有待產的女兒。1994年8月5日早上,我去Wall Mart買東西,挑選了兩件游泳用的大毛巾,還有些襪子,想當禮物送給他們。價錢共39元,當我把Discover卡給櫃臺伙記時,她好像發現新大陸似的驚奇,也許還暗暗高興捉到一隻肥羊,可以稱功。於是馬上請他們的經理來,經理要我I.D.卡。她人還滿客氣,叫我稍等五分鐘。不知情的我,也乖乖地等。突然我發現好幾個人朝我而來,同時把我請到一間暗暗的辦公室裡。當時屋裡連我共六人,站著的四位女士守住我,由唯一的男士開始興師問罪。他問我說:「這卡是否妳的?」我接過來看才發現卡上的名字不對。我回答說:「不是。」接著他又問:「妳從哪裡拿到這卡?」我驚嘆了一聲:「Good Heaven.」然後回答說:「不曉得。」這時我也開始緊張起來,想表明我的清白,找遍我的皮包所有的卡,翻來翻去,就是找不到我自己的Discover卡。正在這時候,兩位警察進來,其中的一位命令我把手放到背後,然後給我套上了手銬,就把我帶走了。另一個留下來繼續調查。
傻大姐的我,反應真慢,還沒領會到自己是犯人。當警察用力推我上車弄痛我的手腕,我還很大方要求放鬆手銬,他很兇的說:「No.」。到拘留所,兩個聲音我聽起來很恐怖且熟悉,「”嘩啦”開了門,與”卡擦”關了門。」這不就是電影中常出現的犯人被關進牢鏡頭嗎?我還天真地想「嘿!我現已名符其實地成為電影中的主角了。」進入一間很小的房間,四周除了掛著一個電話機外,什麼都沒有。一位女警察查遍我的身體,隔窗另一位女警察開始替我辦理手續。所有隨身的東西(包括手錶、皮包、鞋帶等)全部沒收。然後開始照相,正面、側面,統統照,還有印指紋。最後從我的皮包拿了四個Quarters給我打電話,這時我才恍然大悟,自己闖上了大禍。我打了兩次電話給外子,告訴他我被關了,其中一次是他們系裡的秘書接的。她說:「Mrs. Chen, Don’t worry, your husband is on the way.」打電話後,就被關在另一個小房間,而再也沒有機會和外界接觸。
我是早上十點半被關進的,大約下午四點左右那位負責調查的警察回來告訴我,調查的結果,我的信用卡是被人換錯的,案子單純,不久就可以出去。同時他也答應通知外子來接我。聽了心裡很安慰,也很高興,但左望右盼,一點消息都沒有,直到大約晚上八點,我再也忍不住,就詢問看守的警官,我到底什麼時候才可以出去。他說:「今天是週末,我們特別忙,恐怕妳要有心理準備在這裡過夜。」我聽了差點暈倒,失望透了。我不能了解他們在搞什麼?只看到他們一批一批地捉進套上手拷的年青伙子。後來才知道我犯案在Kenner市,而我是Metarie地區的人,我必須回去Metarie的拘留所辦理保釋手續。原來他們忙著捉人,沒有人馬與車輛護送我到Metairie。外子早就知道此事,一面打電話催警局,一面找Kenner政界有交誼的朋友管先生,直到十點鐘找到管先生出來替我講情。
我被關進小房間,大約六尺長,四尺寬,光線通明,蠻乾淨,周圍是固定的長椅子。當時裡頭有一白與二黑妞,與我共四人。大約六小時後,那位白的被保走,剩下我們三個人。我可以看出那兩黑妞是這裡的常客,很瀟灑、大方、不在乎,隨便大聲小叫。向看守的警察要了毯子,就大大方方地躺在地上,呼呼大睡。兩個黑妞可能也看出我是初道者,不經我同意多要了一條給我。遺憾的,我看那又臭又髒的東西,一點也沒興趣,更不用說去使用它。送來吃的東西,我一口也吃不下去。她們連我的份也統統吃掉了,還罵我大傻瓜。
屋裡很冷,又沒有事做,也許是這個原因,老想要上廁所。不幸,要看女監的臉色,很不方便。要去一趟必須經過他們同意開門鎖。頭幾次還好,勉強通過,次數多了,開始因不耐煩而罵人,指責我平均半小時一次的無理,後來乾脆不準。我自己也不得不自認,想盡辦法控制,無奈時,合起雙手,含淚懇求,總而言之,她們非常不友善。在此覺得時間過得非常慢,如坐針毯,真難挨。
隔日清晨一點,突然一位警察要把我帶到Metairie的拘留所。真是莫明其妙,我心想反正沒辦法睡覺,在哪裡過夜都一樣。警官給我套上手拷,這次態度變得溫和親切。還敎我用怎麼樣的姿勢進車,手拷才不會弄痛我的手。進了Metairie拘留所正門,碰巧遇到我家對面好鄰居的警察先生。我好高興,告訴自己「救星終於到了。」他答應我盡快替我辦手續,並馬上通知我先生來接。
另一方面,管先生開車到我家,接外子到拘留所。在那裡管先生打電話叫醒眠夢中的法官,請他吩咐辦理人員盡速完成保釋手續。前後不到一小時,我就出來了。臨別時,那些監犯羨慕地看著我,我道別他們:「Good Luck !」
見到外子和朋友管先生已清晨兩點多了。經過這次的經驗才瞭解自由的滋味是多麼地好。十六小時待在拘留所,知道外子及朋友們為我像熱鍋裡的螞蟻一樣,忙得團團轉,個個賣力想盡辦法來救我,能想能做的統統做了。特別是管先生,他無微不至,熱誠助人的精神,實在令我感激及敬佩。一向最畏求人且怕麻煩的外子,這一次有超水準的表現。他臉皮變厚了,而且緊緊地把握每分鐘,找人幫忙不管他們是否方便。得知後,深深體會到外子及朋友們可貴的愛心,感激的淚水不停的湧出來,覺得自己太幸運了。外子看我掉眼淚,還幽默地說:「嘿!小姐!有機會讓妳在裡頭休息半天,不是很好嗎?這也是人生中的一個經驗,有什麼好哭的呢?」
案子還沒有完結,律師正替我辦理撤消案件中。經過這次慘痛的經驗和敎訓,我要鄭重地警惕讀者,每一次你用卡前後,務請小心地查驗一下,不要疏忽!
摘自 北美州台灣婦女會聯誼通訊 第十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