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 吳振和博士的人生歷程/吳振和/2015/07

吳振和博士的人生歷程

口述 吳振和

時間 重要紀事
1940年 12月21日出生於臺南縣白河鎮,適逢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當時母親並未即刻辦理戶口登記,而延至1941年1月2日時才前往辦理,故該日即成為法律上出生日期。父貢權公,母陳氏。
1946年 6月,全家由臺南縣白河鎮搬往高雄,於該年九月進入前金國小就讀小學一年級。
1947年 6月,全家由高雄搬往屏東縣潮州鎮,於該年九月進入潮州國小再度由小學一年級開始就讀。當時因國語尚未很普遍,而潮州有很多客家人,所以一年級分為五班閩南語班和一班客語班。我當時是一年級第一班的班長。
1949年 9月,潮州剛成立光華國小,我也於該年九月由潮州國小轉入光華國小就讀三年級。
1952年 夏天,父親因為做生意利潤不佳,而決定搬到潮州附近鄉下種田,開始我那除了上學之外,其他時間都必須幫忙種田的生活。
1953年 6月,於光華國小以第四屆畢業生第二名畢業。當時畢業第一名的是我的同父異母的哥哥吳振南,他大我一歲多。
1953年 9月,哥哥吳振南與我在小學畢業後,報考省立潮州中學均順利被錄取。
1955年 我記得很清楚在初二時,我們的英文老師王培五(女老師)在上課時鼓勵我們要努力讀書,以後才有機會去美國留學。當時對一個鄉下種田家境清寒的我而言,簡直是白日夢。但她那句話確實對我有極大的鼓舞,至今我仍記億猶新。
1956年 6月,由潮州初中畢業,我大約是全年級350名學生中第15名,被保送至潮州高中,當時我哥哥吳振南成績未在20名之內,故未被保送,他也因此而不再升學。
1959年 6月,由潮州高中在全年級150名中,以第二名畢業。在高中三年之中,曾獲選為模範學生、獲得青年救國團獎金,開始寫文章、編輯學校之壁報等等。
1959年 7月,考上臺大數學系,父親當時一直要我唸醫科,而我一直沒有順從他,要不然當時我的成績可以進入高雄醫學院醫科。
1960年 7月,重考進入臺大電機系。在當時我決定重考是因為我發現數學系不是我的興趣所在,而重考時我成績優異,在全部約2萬考生中,我的成績應在前20名之內,若我填寫臺大醫科,仍可以輕鬆被錄取,但我還是選擇了電機系。
1963年 8月,由成功嶺完成第13期預備軍宮受訓。
1964年 年初,初次認識我太太張沂燕,並開始交往。
1964年 6月,畢業於臺大電機系。在唸臺大的五年之中,算是我人生的迷失期,種田的辛苦與家境的淸寒,讓我見到臺北的花花世界時,對這個世界充滿了不公平的感覺。
1964年 7月,考取中央大學及交通大學研究所。雖然我的憤世嫉俗纏住了我大約五年,但在大四的下半年,我開始領悟到憤世嫉俗對我並沒有好處,人生的一切都需要靠自己去努力。於是我決定畢業後上研究所。也就是這個領悟,讓我在畢業紀念冊上留下了「一座傅鐘帶給我無數的夢,一曲驪歌喚回了本來的我」的留言。
1965年 8月,由預備軍官退伍,而當時因為已申請到美國新墨西州New Mexico Institute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學校物理系的研究獎金,積極準備出國。
1965年 9月12日,啟程赴美留學。當時雖有獎學金,但赴美機票仍是一大負擔,單程機票就要1萬5仟元左右,而當時的中學老師的月薪不過才1仟多元,對我家而言,算是不得了的負擔。當時父親為了要籌機票費用,把我家裡收成的稻米全部拿去賣了才湊足,親情之可貴,莫勝於此。當時因離遠門,為保安金,也就先與太太張沂燕先訂婚了。
1967年 6月,畢業於New Mexico Institute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物理學碩士。當時因為學校只有我一個是臺灣留學生,被逼得只好適應環境,也因此體會到束西文化的差異。一直想盡辦法學習西方文化的優點,並應用於日常生活及觀念之中。
1967年 9月,進入華盛頓DC的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就讀,跟隨張捷遷教授主攻流體力學。但因當時認為該科系前景不佳,故於1969年即準備轉換科系。
1967年 12月23日,與未婚妻張沂燕小姐結婚。
1970年 3月,進入Stanford University就讀,跟隨Richard Bube教授主攻電子材料,並於1973年3月完成博士論文。當時Bube教授為光電半導體領域之泰斗。
1973年 5月1日,正式在惠普(Hewlett-Packard)上班,研究發光二極體(Light-Emitting Diode,簡稱LED)材料,為惠普開發出黃色及綠色LED,是臺灣科技界最先涉入LED產業及技術者之一。
1978年 10月,離開HP,前往洛杉磯(Los Angeles)附近之TRW公司工作,舉家南遷。
1979年 9月,獲得TRW Independent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Roll of Honor的獎狀。
1979年 9月,被原來在HP老闆說服,又返回HP從事LED及半導體雷射之研究工作。
1984年 9月,再度離開HP,與蔡明忠博士創辦Compound Semiconductors公司。當時臺灣光寶為主要投資者,從事LED晶粒之製造,主要市場為臺灣。
1988年 12月,將公司賣給光寶,光寶也將全部設備搬至臺灣生產。
1989年 9月,加入新竹科學園區之臺灣科技公司為副總經理,負責公司LED晶粒之製造生產及技術研發,而同時加入公司者為負責市場及管理之副總倪國煙博士,與倪博士成為莫逆之交。此經驗讓我深深體會到美國與臺灣在公司經營及管理方面之差異,也成為我以後經營公司深信「誠信」為領導者必備的條件之一。
1993年 3月,離開臺灣科技公司,以新臺幣120萬元創立光林電子公司於臺北市,主要產品係針對LED的應用,如LED燈泡、LED顯示板、LED警示燈等等。由於公司之資金不充裕,只雇用2位工程師及一位助理,公司開銷極少,而我本人也來回於加州及臺灣之間,尋求產品的市場及開發。
1996年 9月,獲得美國LED OPEN Sign的第一項設計專利,此專利於1995年提出,經過約一年的審核通過,而在當時以此專利製作出樣品,在美國各地展出,極獲客戶喜愛。
1997年 10月,獲得美國LED Light Bulb(燈泡)的第一項設計專利,此專利於1995年提出,經過約一年的審核通過,而在當時以此專利製作出樣品,在美國各地展出,極獲客戶喜愛。
1997年 11月,獲得臺灣LED交通燈之第一項專利,此專利於1994年提出,經過3年多的審核通過。
1998年 1月,獲得在美國LED Traffic Signal Light交通燈之第一項專利,此專利於1996年提出,經過一年多的審核通過,而在當時以此專利製作出樣品,在加州Long Beach展出,極獲客戶喜愛。當時並決定將公司的有限資源全力集中於LED交通燈產品,從事產品技術開發,以期使光林產品優於所有競爭者。
1999年 3月,與好友龔行憲博士在加州成立LuxNet公司,從事LED及光纖通信器材之製造。
1999年 9月,獲得在美國LED Retrofitting Lamps for Illuminated Signs之專利,此專利於1998年提出,經過一年多的審核通過,此專利主要應用於EXIT Sign及其他商用產品。
2000年 1月,由於1998至1999兩年之間,公司LED交通技術之研發已提出6項專利申請,因此深信光林之產品已優於所有競爭者(包括最大的Ecolux、Dialight、Precision Solar、Electro-Tech、Traffic Parts、AtLife等等),故當時急欲尋找對LED交通燈市場有經驗之銷售人員。
2000年 2月1日,由當時第三大的Precision Solar公司挖角Steve Bacilieri至美國光林積極從事業務拓展。
2000年 3月,獲得在美國LED Retrofit Lamps for Illuminated Traffic Signs交通燈之第2項專利,此專利於1998年提出,經過一年多的審核通過。當時此專利並於臺灣、加拿大、日本、澳州及歐盟等地提出申請,並順利通過。
2000年 5月,獲得在美國LED交通燈之第3項專利,此專利於1999年提出,經過一年多的審核通過。
2000年 8月,獲得在美國LED Power Supply with Temperature Compensation交通燈之第4項專利,此專利於1999年提出,經過一年多的審核通過。此專利係以特殊的電路設計,使光林能以最低的成本製作出最具競爭力的交通燈產品。
2001年 7月,獲得在美國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Retrofitting a Traffic Signal Light with a Light Emitting Diode Lamp Module LED交通燈之第5項專利,此專利於1999年出,經過近2年的審核通過。當時此專利並於臺灣、加拿大、日本、澳洲及歐盟等地提出申請,並順利通過。為光林在LED交通燈最重要的專利之一。
2001年 由於加州之能源危機,開始大量更換傳統之交通燈為LED交通燈(約可省90%之電力),因為光林的產品優異,加上光林市場上的主動性,市場佔有率由2000年的2%大幅提升至20%,由原先的市場佔有率最後一名提升至第三名,而屈於Ecolux及Dialight之後,超越其他所有公司。
2002年 由於知名度之提升,光林產品為許多客戶所喜愛,包括舊金山、聖路易、聖地牙哥、北卡州、德州首都奥斯汀、聖安東尼、威斯康新州等等均採用光林產品。
2002年 11月,獲得在美國LED Linear Array with Lens Strip for Illuminated Signs專利,此專利於2000年提出,經過一年多的審核通過。此專利係以特殊的光學設計,使光林能以最低的成本製作出最具競爭力的產品。
2003年 1月,獲得在美國LED Lamp with Individual LED Lens交通燈之第6項專利,此專利於1999年提出,經過2年多的審核通過。此專利係以特殊的光學設計,使光林能以最低的成本製作出最具競爭力的交通燈產品。
2003年 3月,受臺灣「卓越雜誌」之採訪,以「用專利創造奇蹟,光林電子以3年搶下美國20%市場」為題,發表有關光林成功的經驗。
2003年 5月,獲得在美國LED Module for Illuminated Signs交通燈及商用産品之專利,此專利於2001年提出,經過一年多的審核通過。
2003年 9月,應華府臺灣產業科技協會之邀請,以「技術、市場與資金來分享我的創業經驗」為題,演講有關光林之成功經驗,深獲好評。
2004年 7月,獲得在美國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Backlit Signs with LED Modules交通燈及商用產品之專利,此專利於2003年提出,經過一年多的審核通過。
2004年 9月,應舊金山灣區矽谷臺灣產業枓技協會之邀請,演講有關光林成功之經驗及對未來LED產業發展之看法。
2005年 6月,獲得在美國Improved LED Module for Traffic Signal Light交通燈產品之專利,此專利於2002年提出,經過近3年的審核通過。
2005年 6月,獲得在美國Compact LED Lamp for Traffic Signal Light交通燈產品之專利,此專利於2003年提出,經過一年多的審核通過。為光林在LED交通燈最重要的專利之一。
2005年 7月,應美國舊金山灣區之“美國通”雜誌(How to USA)之專訪,以「吳振和的紅綠燈傳奇」為題,作為該雜誌之封面報導。
2005年 9月,發表並開始推展LED路燈之產品,主攻美國市場,企圖成為該産品之技術及市場之領導者。
2006年 公司持續改進及研發新產品,共已申請20多項專利,企圖成為LED應用產品之領導者,並準備於2007年上市。

 

摘自 吳振和訪談錄/國史館